足迹

“乡村路带我回家——

就像是天堂,西维吉尼亚州

有蓝色山脊的群山和雪纳杜河

在那儿生命是古老的,比森林更古老

但比山脉年轻

像风一样自在的成长

乡村小路,带我回家

回到我属於的地方

泪水在我眼眶中打转

清晨时分,我听到她呼唤我的声音

广播节目提醒我家还很远

在开车的路上,我有一种感觉

我早该回到家的怀抱……”

才发现车的后备箱里头有一把吉他。

这玩意儿我还是会拨弄的,这多亏我曾经企图去街头卖艺的生活经历。虽然不算很娴熟了,但是基本的调子还在手里。刚才那首歌我想大家都熟悉,正是著名的《take ty road》,一首很适合在餐馆循环播放的曲子。谈起经典程度,和《外婆的澎湖湾》差不多,论脸熟程度,在我生活的范围内最近还保持着类似于《最炫民族风》的出现频率。

今天是个难得的大晴天,要知道进入这个人称之为丧尸谷的鬼地方后,一周就能见两天晴天,剩下的日子几乎都是阴雨绵绵。所以德拉科怀疑我是因此才染上了做梦放火这凶残习惯。

开始我认为他多虑了,现在我发现他是对的。

显然对着太阳,我心情好了很多。更重要的是,在这个四季更迭异常的世界,能看见海浪一样的金黄色的稻田,我心中的感动无需多言。

美丽开阔的景色为我打开了心世界,稻穗摇晃着将我的蓝色忧愁染成金色的喜悦,看不见的风吹奏着美妙的天籁,透过广袤的金色我仿佛看见了美丽的南方,我的家乡,于是我兴奋了,让吉普车小哥打开敞篷,独自站起身,吉他拨得响亮了歌曲也唱得更欢快了。

“老天,你的歌真好听。”丽莎赞赏道。她此时带着一顶牛仔帽随着我的歌曲扭动上身。

“我从来没听过这么振奋人心又温馨的曲子。”

“我喜欢他的嗓子,粗犷而有感情,饱满而鲜亮。”杰克与她一样双手在脑袋上甩动,对着我眨眼道:“伙计回头教教我。”

“没问题。”我随后弹着吉他看向德拉科。“你不喜欢吗?”

“我喜欢。但是你说的地方我没听过。‘西维吉尼亚州’是你老家吗?”

“哈哈,不是。它在一个大概叫做美国的地方。”

“美国在哪里?”

“你知道阿舍和张秋来自中国。”

“我晓得。”

“美国和中国隔着大西洋。”

“大西洋是什么?”

“这个……”

“阿瑞斯,你别企图和他解释了。总之你记得是个地方就可以了,德拉科。”

杰克这样插话笑道。他也晓得德拉科是个巫师,并不了解地理情况。

我对着德拉科道:“亲爱的,其实不管歌里唱的是什么地方,主要目的就是赞美自己的家乡。我想我们也可以用来赞美我们自己的家。世界是大同的,不管是你们还是我阿瑞斯,还是妖魔鬼怪丧尸老兄们,甚至那个大魔头,我们在某个程度上都可以赞美自己的家乡。所以没必要去追究。”

“哈哈,你说得对。”德拉科笑了。

“话说,你还会别的曲子吗?”杰克好奇地问。

“会啊,我还会一首叫做《我心永恒》的抒情曲子呢。相当感人。”我对他眨了一下眼睛。

“那是什么?唱来听听。”杰克显得很有兴趣。

“大概是‘夜夜在我梦里、见到你,感觉你,这就是我为何懂你,跨越我们心灵的空间和距离……’”

我完整地唱了一遍。

“真不错,我喜欢这曲子。”杰克听得非常入迷,忍不住赞叹。

“细腻温柔,充满了深情。”

“我也喜欢。它还获过奖呢。奥斯卡。”

“是吗?虽然不懂得奥斯卡是什么,但是回头教我吧。”杰克显得很兴奋:“泡妞的时候唱应该不错。”

“你可真聪明。到时候你就可以在泰坦尼克号上唱它了。”

“我也这么想。”

看他那么高兴,我对着天空做个鬼脸,又继续弹吉他想其他曲子。

不过就在这时候,丽莎笑着道:“好了好了,别唱了,阿瑞斯。差不多我们该收敛一下。否则丧尸听闻声响跑来就糟糕了。”

“丽莎,反正咱们一直在被跟踪中,见到它们是迟早的事情。”

“那也找找丧魂镇的方向更好,不是吗?”

“那种事以后再说,要及时行乐,亲爱的。”

说着,我轻松地笑着,用力地挥动吉他,得瑟地不行。不过,正在阿瑞斯我打算弹《拿起手鼓唱起歌》的时候,晴天一声霹雳,吓得我结结实实地摔回了座位。

“老天……那是怎么了??!”

循声望去,却见道路延伸的远方,乌云密布天空,紫色的雷电在云层里甩着鞭子,放电的频率达到每秒几乎三次。我们的吉普车越往前开越哆嗦,它也在害怕——这伙计第六感特别强,而且特别胆小,一察觉危险它就不想动了。

幸而我们之中还有人是很乐观的——

“啊哈,方才我还想,到底那个丧魂镇在哪里……”

丽莎打趣地道:“不过,现在看来,我们好像是找到它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