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迹

“老天,刚才查名单,我居然把阿舍给忘记了。不敢相信。”说着,我紧忙翻出日记本将她名字写在了上头。

对不起,忘记和大家介绍了,阿舍就是那个和我一同穿越来异世界的同伴,她也是中国人,年纪与我相仿,过去干过银行柜员,后来为陪我旅游而遭了黑龙卷风的洗礼。为人非常善良,热爱女生所热爱的一切事物,对于梅琳非常好,是她的好姐妹淘。

本来她和我一样都是麻瓜,根本就不会魔法。可是自从掉入这个世界后,她学会了一个特殊的本领,那就是顺风耳。

也就是说,伙计,面前有一幢需要你进入的建筑物怎么办?抓破头皮?不要紧,问问她吧。

她会告诉你,那里头是不是有个女孩在哭,还是有个女巫在笑,是有人在讨论杀我们的阴谋,还是有吃人的猛兽在咆哮。

我们找到丽莎就是多亏她的功劳。她在我们躺在旅馆的时候忐忑不安地和我们讲,这镇子某个角落有个女人在哭,大家才半夜三更跑去把丽莎找了出来。

这么想想,我特别想阿舍。

同时我想,她大概是这一个队伍里唯一还记得李梅琳,对她念念不忘的人了吧。

不过,我似乎弄错了。

“你说起舍,我又想起了我们还丢了梅琳。”

就在我感叹梅琳被人遗忘的时候,身边的德拉科打量一眼我写的字,突然开口了。

“你还记得梅琳?”我眼中闪过一丝光,激动地问。

“当然。”德拉科拢了拢他现在略长长的头发,边扎着边对我道:“她不管去了哪里都是我的好朋友。”

“告诉我你为什么这么在乎她?”

“她是个善良的人。”德拉科谈起李梅琳,眼中的神色诉说着开心和怀念。只是稍后,他显得有些沉重。

“我希望她不是被吃掉了。”

“开心点,德拉科。或许梅琳只是碰见好人,在他们那里留了下来。”我咧开嘴笑道。“也许在你不经意的瞬间,她便出现在你面前。”

“希望如此吧,阿瑞斯。如果愿意,我希望能够再见到她,哪怕她将来对我做了什么不可饶恕的事情。”

这话让我鼓舞,我试探地道:“比如呢?她对你做到什么地步你会原谅她?”

他托腮思忖一下,低声道:“……那晚上袭击我的杂种,如果是她的话,我大概会原谅那个人。”

这话急速地击打着我的心,让我觉得自己的眼前一片清亮。

事实是,现在德拉科是我对象。我的德拉科对我特别好,我也很喜欢他。

我们目前已知的最亲密的接触就是拉拉手,聊聊天,偶尔吻一下而已。

然而,很多人不知道,其实我已经推倒过他了。

哈哈,听到这里,你一定在偷笑了,对吧。

不过你也一定认为,小情人之间亲热下能干嘛呢?

可问题在于,我推倒他的时候,我还不是他男朋友,而他那时候还和哈利在交往。而且推倒的场景也并不美好,可怜的德拉科被蒙着眼,捆着手,魔杖也被丢开,被我呼哧呼哧地在草丛里折腾了大半个小时。于是……

呵呵呵,伙计,我看见你脸黑了,是不是很惊悚,同时你一定认为,作为主角有这种污点行为真是可恶啊。不过,说实话,我一直不愿意承认那次是不法侵害。毕竟我也不是自愿的。

因为当时我受到了诅咒,化身为了某种恶魔,那个节骨眼儿上,我连自己叫什么都忘记了。

不过,纵然不是主观犯罪,可偷偷摸摸地推倒德拉科这件事是事实,于是这让德拉科耿耿于怀,你别看他乐呵呵地提起这件事,但凡有个人跳出来说是他干的,德拉科一定会立刻宰掉这家伙。

事到如今我都在想解决问题的办法。然而,宽宏大量的德拉科给我指明了道路,如果袭击他的家伙是李梅琳小姐的话,他会毫不犹豫地原谅她。

“梅琳在你心里居然有这么大的地位。我真替她开心。”说完,我在他耳边低声笑问:“如果袭击你的人是我呢?”

“如果是你干了那件事,相信我,亲爱的,我一定不会放过你。”他眯着眼睛,如此道。

“这不公平。”我嘟囔道:“为什么我们的待遇差这么多?”

“因为你是个大男人,她是个女士。一个男人如果被一个女人压倒,那不是什么可耻的事情。那是骄傲。”

这话真可气,是不是?

“太不公平了,我不服气。那我去变性好了。”我这样愤懑地道。

“哦,阿瑞斯,冲动是魔鬼。”丽莎还在整理我们的行装。前头的话没听见,听到我说自己要去变性,她马上吓一大跳,哆嗦地道。

我见状,忙尴尬地笑道:“开玩笑的,丽莎,你别紧张。”

“其实我认为阿瑞斯真舍得成本那么干的话。德拉科大概会爱死他。那可是男人最重要的东西。”杰克打趣地道。他还在画他的东西,就算我们打算走了也不忘记再来两笔。而他口中的“成本”是男人都有的某样玩意儿。

“不。”德拉科笑道:“我是认真的。割了看看,我一定甩掉他。”

“你应该放开胸怀德拉科,这种事情其实很简单,很多人做过,躺在台子上,打点麻药,然后一刀‘咔嚓’。”杰克热情地道。

“咳,咳,我觉得这个话题越来越古怪了。我们应该停下来,前往丧魂镇了。”

探讨阿瑞斯要变性的话题是彻底多余的。他才不需要这些,现在他是个堂堂男子汉,丝毫没有这种念头。

“那么阿瑞斯,麻烦你去把我们的吉普车叫醒。它只有你能叫得动。”

“哦,好的。”我答应一声,看向了一处灌木丛。我们的吉普车在一堆小树叉的保护下呼噜呼噜地睡着。

这车是当时我们从一个小镇逃命时带出来的。现在它被人施了某些魔法又还给了我们。

它有思想有感情,偶尔还会和我们耍赖皮。

我走过去,拍拍窗户,对道它:“嗨,我们要走了,该起床了伙计。”

它抖了抖身体,一如预料想赖床,我便道:“再不起来,我们就丢下你了。”

“呼噜呼噜。”

“嗨,伙计,不想去金黄色的麦田上跑一跑,晒晒太阳,消除身上的灰尘和潮湿吗?”

“呼噜呼噜。”

“你需要喝点新鲜汽油了。听我说,前头有个加油站,味道特别好。”

“呼噜呼噜。”

“好吧。你不去算了。我们只好徒步走了。不过,听说前面的镇子里有漂亮的女式小轿车妹子,粉红色的,精致轮胎,有敞篷,流线型身材。特别喜欢热情勇敢的吉普车哥哥。”

此话说完,这车抖了抖,似乎醒过来了。

我笑道:“你想走了?”

话才说完,车灯亮了起来,发动机发动起来不说,同时还“叭叭”地响了两下喇叭,似乎在催促我们上车。

丽莎见了笑道:“阿瑞斯,你真行。”

而我只是耸耸肩,尴尬地一笑。

真是受不了这伙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