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迹

烫伤的事情可大可小。

盛醒还蛮心疼自己的宝贝,从学校打车回家的中途特地去了诊所里检查,医生面无表情地开了几帖药,“早晚各一次,外敷。”

盛醒低头看了看那鬼画符似的病历,“医生,那啥啥的话应该不影响吧?”

“什么?”医生一本正经地抬起头,透过厚厚的镜片注视着他,“这段时间要忌口,不可以做过于激烈的运动。”

盛醒挫败地拎起药,口袋里的手机突然响了。

他把装着药盒的两个袋子栓到一块,腾出一只手来接电话,“喂?”

打电话的是他的一哥们,“哎——盛哥啊,我上次不是给小情人弄一酒吧吗?今天正式开业了,晚上你一定要来捧捧场啊。”

盛醒想了想,反正今天也没有正事可以做,于是点头答应了,“行,需要我带个人过去吗?”

“带什么人啊,你那小情人不是分了么?要伴的话我这边有的是,各大会所拉过来撑场子的头牌,明骚闷骚的都有。”那头顿了顿,嗓子哑哑的,似乎抽了口烟,“反正你带你自个来就行了,兄弟我给你搭线,保准找个又漂亮又不惹事的。”

盛醒的脑子里莫名闪过一张清纯的脸,含糊着婉拒了,“算了,我暂时没这个兴趣,晚上纯粹过去给你撑场子。”

“好,就这么说定了。”

对方报了开业酒吧的地址,盛醒看了看自己身上学生式的休闲服,想着晚上去给人捧场也该穿得体面点,况且也很久没买过新衣服了,干脆就在附近的百货大楼闲逛了起来。

店里有暖气,他把脖子上的围巾取了下来,平时穿惯了做工精细的布料,这东西对他来说有些扎人,不过转念一想这可是人家一片好心特地给自己戴上的……

等等……一般来说一个男人会对刚刚认识不久的同性做出这种举动吗?

他在脑子里回忆了一下方天晓送自己这条围巾的经过。

——自己是客人,在对方姑姑开的摊位上被烫伤,也没有索要赔偿,所以方天晓出于愧疚,送自己围巾勉强算是合理的动机。

——可是,他干嘛要亲手帮自己带上呢?还说什么“怕冷的话就多穿点,别感冒……”,这种戏码如果换做一男一女做起来简直太暧昧了。

他会不会对我有那么一点点的……

盛醒的心口砰的跳快了一下,有种饿了好久终于找到猎物的感觉。

他对床伴的审美并不单独局限于一种类型,不过这种看上去一本正经的乖孩子调戏起来确实让人有种心痒痒的感觉。

他攥着那围巾傻笑了一下,店员走过来问他,“先生,请问您有什么需要吗?”

盛醒看了看店里新推出的情侣服,“嗯,等下次吧。”

……

转眼间就到了傍晚,盛醒开着车找那酒吧,黄金地段,估计盘下来要花一大笔钱,他一扯嘴角,走了进去,里头灯红酒绿的,女人都打扮得花枝招展的,他甚至还在里头看到几个在网上很眼熟的嫩模。

“嗬,盛哥来了,来,坐坐坐。”

哥们把他拉到中央的大沙发坐下,开了一瓶酒出来,“咱们今晚喝个过瘾啊。”

盛醒按了按自己还有些灼灼的腿侧,“早上不小心烫着了,医生交待了要忌口。”

“来酒吧不喝酒太说不过去了。”哥们一边劝着一边给他满上,“来,就喝两杯——那个谁,小罗莉,过来陪陪你盛哥。”

盛醒忍不住笑了出来,“小萝莉是什么鬼啊,我可没有那种邪恶的癖好。”

“她姓罗名莉,长得跟个初中生似的,可不就是小罗莉吗?”

哥们把一个身材娇小却发育得很好的少女招了过来,“最美外卖妹知道不,这可是微博上有几十万粉丝的名人。”

盛醒跟对方干杯,罗莉娇滴滴地扯住他的胳膊,“盛哥,我们来玩游戏吧。”

“嗯?”盛醒有些微醺,“玩什么?”

罗莉轻轻勾住了他的领带,“江湖传言,盛哥您是从来不跟别人接吻的,所以初吻还留着呐。”

哪来的江湖传言?

盛醒歪了歪头,“谁瞎扯淡的吧,我哪有那么纯情。”

罗莉妩媚地一笑,“今天晚上酒吧里有接吻比赛,坚持得最久的一对可以得到神秘大奖呢。”

盛醒“嗯”了一声,“那我围观好了。”

“讨厌。”罗莉偎依在他怀里,“人家的接吻技术很棒的哦,本来以为能拿冠军呢。”

盛醒被蹭得有些热了,推开对方站起来,“我去一下洗手间。”

话说回来,单纯接吻的话,他倒是真的很少做。

他抬起头看向镜子里的自己,唇形薄薄的,估计亲起来也没什么滋味,还不如像……

脑子里突然飞速闪过一张脸,嗯……不说话的时候嘴巴抿得紧紧的,触感看上去又软又弹的,好像勾引人去撬开一样。

要是能把到手的话,就天天咬着玩。

他用冷水泼了一下脸,回到吧厅的时候里面的人已经玩嗨了,音响声震耳欲聋的,他拨开跳舞的人群想回到原本的座位,突然听到右侧的角落里传来吵闹的动静,其中还夹杂着男人的怒斥声,“你怎么回事?我这是限量款的衣服,有钱都买不到的!”

大概是侍应生手笨不小心拿酒水洒到了客人的衣服,常有的事情,盛醒完全不感兴趣地撇过头,耳边却奇迹般地响起了让他有点心痒痒的声音,“对不起,我马上给您清理……”

“你拿什么清理,这是特殊材质,干洗店的都不一定能处理。”

那个气势汹汹的中年男人一把拽住侍应生的手臂,盛醒皱了皱眉,走过去阻止,“等一下!”

有个词叫什么来着——对,心想事成,哈哈,他英雄救美的时刻终于来了!

盛醒觉得自己跟方天晓真是太有缘了,餐厅分手被泼咖啡能碰到,在学校门口吃个早点能碰到,就连在朋友开的酒吧捧个场都能碰到,这一定是天大的缘分。

不过,看方天晓好像无时无刻不在打工的样子,看来家境是真的有困难。

他快要心疼坏了,涌起了深深的保护欲,“不就是一件衣服吗?我替他赔就是。”

刚才还在破口大骂的中年男人一下子就瞪大了眼睛,“啊,盛少,您也在?”

盛醒冷笑了一声,“限量款的衣服有多稀罕吗?至于为难一个服务生?”

“我……我这不是刚喝了点酒……”中年男人一下子怂了,“您说得是,这衣服我回家自己洗洗就好了……”

盛醒威胁地瞪了对方一眼,把委委屈屈低着头的小侍应牵走了,“没事吧?”

“我没事。”

方天晓缩回了自己的手,“谢谢。”

盛醒挑着眉看他微红的脸,“你好像……总是不小心打翻东西啊?”

方天晓摇了摇头,“不,我很少出错,其实刚才,那个客人总是对我……”

盛醒有些生气,“我去找他算账。”

“不用。”方天晓拉住他,“我躲开了,所以才会打翻东西。”

盛醒笑了一下,双腿交叠陷进了柔软的沙发里,“下次再碰到这种人,不用客气,直接泼他一脸,要是别人敢对你怎么样,就说是我盛少罩的你。”

方天晓尴尬地搓了搓手,“我要回去工作了。”

盛醒的目光停留在他一张一合的嘴巴上,“你工作一个小时多少钱?”

“一个小时五十。”方天晓的目光飘了飘,“如果客人有点酒的话,按价格提成。”

“那好办。”

盛醒掏出一张卡放在桌上,“这里面大概有五万,你陪我喝一个小时就到手了。”

方天晓攥了攥自己的手,“我……不会喝酒。”

“不会的话可以学。”

盛醒有些醉了,拿着酒杯站起来,掰开了对方紧攥着的手。

大概是因为经常干活的原因,和养尊处优的公子哥不一样,那只手劲瘦,显得格外修长,指头是锐利削尖,指腹处碰触起来还有薄茧的痕迹。

盛醒的脑子里脑补了一下这只手的用途,立刻有些口干舌燥了,“来,喝一杯。”

方天晓想要把自己的手收回去,盛醒突然不适地皱起了眉头,“我有点晕……”

“你……”方天晓愣了愣,接住了他,“你是不是又没吃晚饭?

“你怎么知道?”盛醒的眼睛好像蒙了一层雾,薄唇动了动,声音透着点慵懒,“你关心我?”

“你喝醉了。”方天晓想推开他,盛醒舔了舔自己的唇,“我好饿,你喂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