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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八 不在场的杀人(1/1)

四十八 不在场的杀人

对于犯人是谁这个最重要的问题,慕千成却一副举重若轻的态度,“单凭这第一件案子,还不能说得很清楚,而且这案子真如我说的是犯人教唆迈尔斯,那现场其实是没有多少东西可以留下来作为指证他的罪证了。因为布置现场的可是迈尔斯啊。”

听到慕千成这么说,各人各自有不同的表情,不过罗尔却还是保持着那种信心,因为他明白慕千成的意思,就算这第一件案子中看不出凶手是谁,随着后面接二连三出现的杀人,犯人总会留下更多的线索,而慕千成肯定已经掌握了这些线索,不然的话,他是不会一副处变不惊的态度在此侃侃而谈的,“我越想越是相信你的假设,其他案件,据你们说的都没有凶器留下,唯独迈尔斯死亡后,刀子却掉在了他的身旁,这正因为他是自己割断了脖子。当然无法处理掉凶器了。”

慕千成点头表示同意,“不然你说犯人自己都能够离开密室了,又怎会不带走刀子?而如果是犯人故意不带走的话,那为何接着他又要用同一把刀刺死秀妍和约克夫妇,还放在书桌的抽屉里?显然是因为第一把刀子,犯人也无法拿到,而后面的则是他故意放在抽屉里,嫁祸雷蒙的。”

大家又沉默了一回,显然对于迈尔斯的死,虽然没有确凿的证据,但大家已接受了慕千成的分析。

“那电话该怎么解释”,马丁提出了下一个问题,“为何罗尔探长打电话给警局了,但根本没有人出警?”

慕千成笑了笑,“这很简单,因为罗尔探长的电话根本就没有真的接到警局那,这很容易就可以破解的,等探长回到警局后,只要一调查,就会知道昨天凌晨前警局的接线生根本就没有接到电话。我想平常警局在那个时候接到的报案电话可不会很多,而且还是自家的探长打来的,肯定会记得。”(那个时候有电话的人本也不算太多)

罗尔用力地掰了掰自己的长手指,“这就是我最不明白的地方,犯人确实是可以对电话线动点手脚,但他这个手法,我事后只要一调查就会穿帮的,他为何要这么做?”

“原因很简单”,慕千成竖起了三根手指,“犯人是铁了心要今夜犯案的,或者他早知道雷蒙邀请的宾客名单中有你这号人物,他也猜到了在案发后,你会请求警队出警,所以他趁着我们结束了对迈尔斯的房间调查,让他们各自先回住处的时间里,偷偷绕道电话机房那,对通往外面的线路动了手脚,其实要做到这一点也很简单,只要稍微做些切断和接入线路的改动,就可以让你从雷蒙办公室里打出的电话,无论你拨了什么号码,都接到犯人准备好的电话上,我想是那个犯人假扮成接线生接了你的报警,让你以为事情已经成了。然后为了避免被检查出这一点,在你打完电话以后,他就干脆把电话线路彻底破坏了。不过除非是很专业的电信工人,不然只要仔细调查,电话线路曾经被做过这样处理的事,一定很容易就会被发现的。当然我们只能发现到这个现场,却还不能断言是谁动的手脚。”

“那他这么做有什么目的?”,陈君望当然知道要动这种通信的手脚其实也挺简单,它不解的是犯人为何要这么做,如果仅是想阻止罗尔报案,把电话直接切断了不就得了。

慕千成晃了晃那三根手指,“这只是我说的第一点,第二点就是动机了,其实犯人之所以这么做,就是为了让罗尔探长强迫所有人都必须留在这栋大宅子里,以便等待警队赶来调查,因为他要利用这个深夜去完成他的杀人大计,当然不可以给大家走了。而如果他不这么做的话,要么就是电话真的打通了,警队赶来此地,要么就是发现完全无法与外界联系,罗尔探长连夜去外面报案,毕竟从这里开车走一段路就是可以到游乐园的经营区的,那里总有电话,所以犯人就需要这样让我们安安静静地在这里等着,等到深夜来临。”

大家根本没有时间打断慕千成的话,因为要消化他说出来的信息已很费力了。

慕千成接着说出了第三点,“只不过毫无疑问,在这宅子里能够对电话线动手脚,肯定又是雷蒙第一个会被怀疑的。不过反过来说,正因为他是这里的主人,会采取让自己明显有嫌疑的行为,倒是值得商榷。毕竟如果哪位宾客对这里熟悉的,又有不俗的通信技能,那也是可以做这种手脚的。”

罗尔点了点头,“你这几点都可以说得过去,也肯定能查到答案,但显然让我们以为报了警,在此逗留至深夜,直到必须在此过夜,那可是杀人的前奏,估计如你说得,也无法推断出肯定就是谁的所为,那后面接二连三的杀人,你应该已看明白了?”

慕千成也颇放松了,干脆就在书桌上坐了下来,“我是否真的明白,你听我说完就可以自己做个评判。不妨让我们看看第二个死人——管家哈贝尔到底是怎么死的。毫无疑问,他是在把爱黛丽小姐这几位客人送回房里后,被人弄晕了,然后搬到迈尔斯的房间里。”

罗尔立刻提醒慕千成,“但那时候他还没有死,他的死亡时间,就是我们又一次听到音乐声的时候。”

爱黛丽倒抽了口冷气,“就是我们开车刚要离开的时候嘛。”

“是的”,慕千成微微笑了笑,“不过这也让我知道了凶手是谁。”

罗尔知道或者要进入最重要的时刻了,他的眼睛都亮了起来,“那到底是谁?”

“先不要急啊”,慕千成却还是要卖个关子,“不妨让我们先看看,哈贝尔的死。他是颈部被强力拉扯导致窒息死亡的,不过那拉扯的力气可不小,非但把他的胫骨扯断了,还导致很深的伤痕。”

对于慕千成重新提起的这些案情,罗尔当然都记得很清楚,也觉得他是在浪费时间。

慕千成接着道:“我当时就在想,人类一瞬间能有这么强大的拉扯力?那应该是位强壮的男性。而且若犯人真是在音乐响起的时候,才把哈贝尔勒死的,为什么他能躲过我们,而没与我们相遇,真的如君望说得因为犯人是躲藏在这个家里的雷蒙,当我们赶到迈尔斯的房间时,他已经逃到楼上去了?”

听到慕千成还记得自己曾提出的想法,陈君望也发表看法,“我说得都只是推测,你可别当真,而且我说得这些可无法用证据来验证的。”

“不”,慕千成摇头道:“你这个想法很好,而且实际上是可以验证的。因为当时迈尔斯的房间里,尤其是门口处,到处都撒满了石灰,如果有人曾经出如过,而且还是急忙忙离开的话,那鞋底上肯定会沾到石灰,并且在地上留下痕迹。但在我们进去之前,我已经观察了地面,实际上并没有这样的迹象往上面的楼层走去,只有往下的,应该是我们之前调查迈尔斯的死时留下的。所以不可能是雷蒙把哈贝尔给杀了,又逃到楼上去。这实际上说明杀人现场只有一种情况。

“那就是哈贝尔死亡时,他的房间里根本就没有人,犯人当然不用急忙忙地逃跑了,也不会碰见我们了”,慕千成扫视了大家一眼。

兰姐还是一次开口说话,“犯人不在房里的话,可要怎么勒死迈尔斯?”

“很简单”,慕千成用手做了个大家其实不太看的明白是什么意思的比划,“犯人用上汽车了!他只要先把一条很细小,但纫力十足的绳或者线绕过哈贝尔的脖子,再从那微微开着的窗户伸到外面绑在汽车,只要一发动汽车,就足以把哈贝尔给勒死了,而那个音乐磁带,犯人是早预留了很长的空白时间,必然会在他们的汽车离开后才响起来的。而犯人早已经把线的一段切断,通过行驶中的汽车把线给拉走了。”

随着慕千成的话继续说下去,屋里的人脸上都起了些变化,不过慕千成却要继续说下去,“我想犯人用的估计是钓鱼线吧,那才会有足够的韧性,又不至于太过粗大而被发现。而且他说不定把那条线鱼线涂上了黑色,那更不容易给别人看到了。不过我想他会采用这么冒险的手法,是因为他本无杀管家的计划,但恰好被管家看见了什么,譬如说他对电话线动手脚,那就非把哈贝尔除掉不可了。所以他非但杀人,还将计就计,干脆又一次给自己制造了不在场证明了。”

爱黛丽瞪大了眼睛,“你这么说,岂非时说犯人是当时在车上的我们!”

看到慕千成没有回话,爱黛丽倒抽了一口冷气,“但车上的人几乎都死掉了。”

罗尔冷冷一笑,“夫人,你也不用太紧张,你不就活了下来,而且慕先生只是说犯人用到了车子,但不见得就一定是车上的人嘛,你不妨听他把案件完整破解了,再提高见也不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