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迹

他扭头瞪了我一眼,从口袋里抽出左手,似乎是想把我的手扯下去,但握住时忽然蹙起了眉,说:“你放到口袋里去。”

他的手冰冰凉凉的,男人的手和女人的不一样,肾虚才凉,韩千树的肾我估计不会太差,应该是冻着了。

我怎么可以无耻到这个地步,忙说:“还给你吧,你都这么冷了,冻坏了我可对不起你。”

“你别磨蹭就行了。”他一脸无语,“五分钟才走了六步。”

“那好吧,大男子主义……”

他哼了一声,顺手似得把我的手一起揣进了他的口袋里,说:“你女权怎么不把裙子脱下来给我穿?”

“因为里面就剩文胸了!”

“你声音小点!”

“说汉语怕什么?”

前面的白人转过身来,用流利的北京腔说:“我都听懂啦!”然后冲着我俩龇牙笑。

“呃……”

“我在北京工作十年。”他笑着解释,“很喜欢说汉语。”

韩千树笑着斜了我一眼。

好吧,我认输了。

奋斗了五分钟,我俩终于走到了餐馆。

我是很暖和,但韩千树的手依然……

咦?

我这才发现有点不对劲。

对于我的手在男人的口袋里这件事,我并没有太多经验。因为Finn和我一边高,放进去走路很累。

而且勾肩搭背这种事我也很少做,回想从前,我似乎和Finn只是并肩走路而已。

也许是因为我思维太粗暴了,现在才觉得不对劲。

这个姿态,有点暧昧唷。

于是我特意动了动,摸到了他的腿——没穿秋裤。

他正在门口等侍者安排位子,感觉到我的抚摸后,转过头,面无表情地问:“怎么了?”

“你不觉得很暧昧么?”我朝他的口袋努努嘴:“咱俩孤男寡女的,你还总嘲笑我不是女人。”

他低头看了一眼,把我的手拽了出去,说:“对不起,习惯了。”

“哦。”

我俩等到了位子。

点了我最喜欢的香肠和肉沙拉和肉汤。

我一边点韩千树一边说:“这边给得很多。”

“放心,咱们AA制。”

“我是说你恐怕吃不完。”

“能的,我一天都没吃饭了。”

他继续蹙眉,“下午茶呢?”

“放冰箱了,自己吃的没劲啊,叫你来你不是没来嘛。”

“哦。”他点了点头,说:“明天去。”

“嗯。”

开动了,东西确实很好吃,但我心里总觉得怪怪的。

我对韩千树是没有非分之想的,这是因为认识他时候我有男朋友,而且他还一直都不喜欢Finn,总给他甩脸子,导致姓王的也不喜欢参与我的朋友圈。

我一度因为这个看他不顺眼,觉得他没男人样,直到Finn把我甩了。

但我怎么觉得他好像对我有点非分之想呢?

算了,再观察观察好了。

如果有,我还挺愿意考虑的。

吃到一半,韩千树忽然问:“繁盛是你从哪里找来的?”

“老头的葬礼上。”

“那种场合男公关能进去?”

“有很多贵妇都喜欢带这这种小男人出息活动,很常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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