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迹

第二十三章 反思(1/1)

“真不知道弗雷尔卓德人是怎么生活的?”

“也许只有这么恶劣的环境,才孕育出那么多的强者吧。”

林恩坐在洞口,看着苍茫壮阔的雪景,不由是陷入了感慨。

可怕的熊族,凶悍的雪人,强大的巨魔,神秘的兽灵行者……以这些古老种族的实力,想要在大陆上其他地方占据一席之地,绝对不会是难事,可他们偏偏就像犯傻了一样,死守着弗雷尔卓德不离开。

狗熊,乌迪尔,艾希,蛮王,丽桑卓,布隆,瑟庄妮,努努,巨魔之王,奥拉夫,艾尼维亚……

从数量上看,出自弗雷尔卓德的英雄足足有十一位,仅比艾欧尼亚少,而且严格地说,火男也是弗雷尔卓德的。

而从质量上来说,冰鸟,丽桑卓,蛮王,乌迪尔,都算得上是一流强者,轻松甩开德玛西亚那帮小年轻好几条街。

“或许我没必要急着去艾欧尼亚,在弗雷尔卓德就能学到真本事。”

其实在弗雷尔卓德,有一个非常适合林恩去的地方,那就是泰达米尔所在的蛮族部落。

客观地说,林恩最应该效仿的模板,无疑就是蛮王。

首先,他们血脉相近,泰达米尔练功用的方法,林恩多半也能用上,蛮王的成长性有目共睹,跟着他一起混绝对不会弱到那里去。

其次,蛮族功法的侧重点很独特,他们认为怒气才是人体中最强大的力量,因此他们对怒气的造诣很高,对修炼者的要求非常苛刻野蛮,提倡将人逼至绝境,挑战人体的极限——这其实正是林恩所需要的,他缺的不是天赋,而是方法和意志,他骨子里还留着上辈子的惰性,只有在强压下才有可能变为真正的强者。

“可是,蛮族有灭顶之灾啊!”

林恩叹着气想,毕竟谁也不知道暗裔剑魔会在什么时候冒出来,提着他那把饮血魔剑,刷刷刷地将蛮王的部落杀的干干净净,要是自己在场的话,肯定也会躺枪。

正是因为有这层顾虑,林恩才不敢去找蛮族拜师学艺。

“唉!现在想这些有屁用,还是先想想怎么脱身吧!”

林恩自嘲地摇摇头,认清了现实,若是脱不了身,想再多也是白搭,连小命都保不住了,还挑三拣四、好高骛远,简直是搞笑。

“刚才我就应该机智点,死皮赖脸地缠住阿蛮,先跟着她离开这个鬼地方再说。”

“其实说来说去,都怪我把瓦罗兰大陆想的太简单了,无论是伊泽瑞尔,还是阿蛮,我都把他们想的太美好,对他们期望太高了。”

“或许,他们表现的才是瓦罗兰的真实写照,一个冷漠的、栩栩如生的残酷世界。”

林恩喃喃自语,若有所思。

他早该知道,伊泽瑞尔身为一个老油条,有着远大的理想和抱负,什么样的熊孩子没见过,非亲非故的愿意带上自己这个拖油瓶,已经是很仁至义尽了。

可自己呢,居然还不满意,居然还满腹怨言,认为伊尔瑞尔的帮助是理所当然的。

“以后见了其他英雄,可不能再这样先入为主了。”

林恩很清楚,之所以会造成这样的局面,全都是心态问题,对伊泽瑞尔的认识太过于想当然了,还停留在对游戏的理解上。

至于阿蛮,林恩犯的错误就更大了。

这里是哪?

这里可是弗雷尔卓德!可以说是瓦罗兰大陆上竞争最激烈、生存压力最大的地方,不但资源匮乏,环境恶劣,各族之间更是征战不休,杀伐不断,许多人都是过着朝不保夕的苦逼生活,想在这样的地方生存,那就必须得吐出一个字,狠!

心狠!手狠!恩将仇报算什么?

只要能活着,任何手段都不是问题,而是生存所必须掌握的技能。

阿蛮没宰掉林恩做肉干当食物,就已经很值得庆幸了,表明阿蛮所在部落的文明程度很高,已经不吃人了,要是换成巨魔、雪人、熊人这类野蛮的存在,林恩绝对会死得很惨。

当然话说回来,要是遇上这些家伙,林恩肯定不会傻乎乎地去救。

“出来混,果然是容易好心招来坏事啊。”

林恩有些感慨,又有些无奈,他很清楚,如果重来一次,他肯定还是会救阿蛮,这是他做人的基本原则,上辈子就注定了的。

“但愿我的运气不会那么差,总是遇到坏人。”

…………

“不是吧!”

次日清晨,林恩站在洞口,呆呆地说不出话。

贼老天,你特么是在玩我吧!

他万万没想到,那个挨千刀的阿蛮居然回来了!浑身血淋淋的,像是受了极重的伤,倒在洞口不省人事。

“这算什么?存心考验我吗?”

理智告诉林恩,应该别管阿蛮的死活,这个狠毒的小丫头片子落到这个地步,简直是老天有眼,他没拍手称快就已经算很仁道了。

可良心上林恩又很纠结,见死不救,他实在是做不到。

“阿蛮其实也不算是坏人……”

看着生死不知的小女孩,林恩天人交战了一会,忍不住替她找借口,“她毕竟年纪小,生长的环境又险恶,性格古怪了点可以理解……”

“还是救救她吧!”

林恩很快就说服了自己,“毕竟还要她给我带路,没她这个地头蛇,我一个人只怕也活不了多久。”

这个理由足够强大,林恩终于有了决定,他故技重施,咬破手指,用自己的精血去救阿蛮,但愿她醒来后,不会又跟自己打一架吧。

…………

冰棘城上,看着如潮水般退去的诺克萨斯军队,李青神情凝重,叹着气道,“诺克萨斯的军队越来越强大了。”

虽然双眼失明,但丝毫不影响李青观察敌人,他用天眼看得更加清楚,无论是气力还是武技,诺克萨斯人都变得更加强大了。

这可不是件好事,诺克萨斯越强大,对艾欧尼亚的威胁性就越大。

李青很清楚,以诺克萨斯的霸权主义,有了第一次,就绝对会有第二次,诺克萨斯迟早会再次入侵艾欧尼亚,到时候怎么办,难道要自己再自、焚一次吗?

“诺克萨斯人强?”

比起李青的忧虑,乌迪尔倒显得有些没心没肺,他不解地道,“李大哥,你看错了吧,他们哪里强了,不还是轻轻松松被我们给打跑了吗?“

“那是因为你太强了!”

李青不禁失笑,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最后却忍住了,觉得跟这个头脑简单的家伙解释再多也没用。

不错,眼前的这些诺克萨斯人是很弱小,即便是以一敌万,他自信也能进退自如,可纵观整个大陆,又有几个像他们这样的强者呢?

李青很有自信,放眼整个瓦罗兰,能强过的他的,绝对不会超过五十个。

可个人力量在战争面前从来是渺小的,连半神之身的众星之子,都不能阻止诺克萨斯人的入侵,他再强能强过索拉卡?

别看他们两个现在帮着冰棘城,将诺克萨斯人打得落花流水,但李青心里清楚,眼前的这些军队,顶多算是诺克萨斯的二线部队,诺克萨斯人的精锐大多集结在与德玛西亚对峙的前线,以及都城诺克城附近,大名鼎鼎的雷瑟守备军团和泣血军团,只要来一个千人队,李青和乌迪尔就绝不会像现在这么轻松。

世人皆以为,艾欧尼亚人才济济,英雄辈出,人杰地灵,是瓦罗兰大陆尚武之风最盛的地方,但李青不这么看,诺克萨斯在这方面一点都不会比艾欧尼亚差,只不过是声名不显罢了。

诺克萨斯有一支很神秘的特种部队,叫做血色精锐,只有最优秀、最有潜力的年轻人才能加入其中,这里面的人无一不是前途无量,被认为是诺克萨斯的未来。

李青就知道现在的血色精锐中有两个翘楚人物,一个叫做泰隆,是诺克萨斯讲究杜克卡奥的义子;另一人就更令人瞩目了,乃是一位年轻貌美的女子,名叫锐雯。

李青之所以知道他们,是因为他俩前不久干了一件大事,刺杀众星之子索拉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