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迹

“奥拉夫叔叔,德玛西亚人真的有你所说的那么强大吗?”

“当然!”

奥拉夫毫不迟疑地答道,看林恩的眼神很是欣慰,现如今,整个部落也就只有眼前这个小家伙,算得上是自己的忠实听众和粉丝了。

“德玛西亚人的精锐士兵非常强大,他们从小就精通符文能量,拥有着许非常多的符文武器,精通战阵,只需要一个精锐的百人队,就能轻易将我击败。”

“真的假的?”

林恩瞪大了眼睛,瓦罗兰大陆又被称为是符文之地,古时候因为符文打过好多次仗呢,但在洛克法,林恩却从来没接触过,他想了想,然后疑惑地道,“奥拉夫叔叔,您前几天不是说,潘森曾一屁股坐死过一个军团的德玛西亚人,而您却曾跟他打成平手,怎么又连一百个人都打不过呀?”

“不一样的。”

奥拉夫大摇其头,道,“潘森擅长群战,他之所以能击溃一个军团,那是因为他用了神技,借助了巨神峰的古阵,可以说是集全族之力,才换来那惊天一坠。”

潘森曾经一屁股坐死过一个军团的德玛西亚士兵,这个战绩堪称神迹,但他是利用了巨神峰的护山大阵,才换来那势不可挡的堕天一击,而从那以后,潘森便被世人尊为战争之王。

居住在巨神峰上的烈阳族,是瓦罗兰大陆上为数不多的神之后裔,他们是上古时代烈阳神的后代,非常的骁勇善战。

德玛西亚和诺克萨斯无疑是瓦罗兰最顶尖的势力了,但拿巨神峰却一点办法都没有。

巨神峰位于德玛西亚和诺克萨斯的边境线处,是一块战略要地,德玛西亚人和诺克萨斯人都想过将它收入囊中,却都在这里栽了大跟头。

骁勇善战的烈阳族人来者不拒,谁来打谁,潘森曾一屁股坐死过德玛西亚人一个军团,也曾举着盾牌掀翻过无数个诺克萨斯营地,可以说烈阳族是以一己之力,同时抗衡着德玛西亚和诺克萨斯,还屡占上风,狂拽酷炫得不行。

“要不是烈阳族是高原民族,人口稀少,又不愿意离开巨神峰,不然德玛西亚和诺克萨斯的乐子可就大了。”

“不过德玛西亚的精锐士兵,还是很有战斗力的,别看潘森战绩累累,其实都是捡软柿子捏的,要是遇上德玛西亚的精锐兵团,他向来都会退避三舍。”

“其实当初我之所以会加入德玛西亚的佣兵团,也是迫不得已的。”

奥拉夫叹了口气,为了有说服力,他还自爆了个小丑闻。

毕竟是狂战士,当初奥拉夫刚到德玛西亚那会儿,可还没学会修心养性,脾气狂傲得不行,行事乖张暴躁,打砸烧抢,肆无忌惮,闯了不少祸,自然是招徕了武力镇压。

骄横的狂战士自然是不把他们放在眼里,治安队来了,不管,揍趴下;驻军来了,不管,揍趴下;精锐小队来了,嗯,有点挑战,但还是揍趴下了……

但最后无畏先锋来了,轮到奥拉夫被揍趴下了,并不得不签下卖身契,要在佣兵团工作多少年多少年后,才能恢复自由。

而事实上,德玛西亚为数众多的佣兵们,很大一部分便是因为这个原因加入的,无畏先锋会征服打趴各种奇人异士,逼他们签下卖身契,加入佣兵团为德玛西亚效力,美曰其名是替自己赎罪。

“对哦,好像火男那个苦哈哈也是这样子的。”

林恩听到这里,猛然想起复仇焰魂布兰德也是苦鳖地在德玛西亚打过工。

这位FFF团大团长,从一苏醒,便矢志烧遍整个世界,也不知道他上辈子是遭了什么罪,反正是对人类,尤其是对约德尔人最为深恶痛绝,许下过大宏愿,一定要把这些可恶的虫子烧个干净。

可他的‘正义事业’刚刚开始,便遭到了巨大挫折,德玛西亚人听闻了他的事迹,直接派精锐兵团把他给生擒活捉了,强行抹杀了他的理想,并逼他签下了耻辱的卖身契,逼他只能去烧诺克萨斯人。

“奥拉夫叔叔,德玛西亚有没有一个叫布兰德的人?”

“不知道,我没听说过。”

奥拉夫想了想,摇头否认道。

“这么说来,火男应该是还没出现了。”

林恩暗自沉吟着,如果他没记错的话,火男最先出现的地方正是洛克法,说不定以后还能打交道呢。

而布兰德应该会是个很有故事的人。

…………

“奥拉夫叔叔,你能教我战斗吗?”

又过了几日,林恩和奥拉夫的关系越来越融洽,终于是忍不住开口求教。

这个请求他其实向许多族人提过,但得到的答复颇有些令人哭笑不得,狂战士们通常会捧腹大笑,几乎是笑出眼泪那种,他们的笑点非常低——“战斗还需要人教吗?”

这倒是实话,对狂战士来说,战斗是与生俱来的本能,根本不用人教,部落里所有的狂战士,基本上都是放养的,是在一场场战斗搏杀中,不断觉醒自己的本能,甚至有一些刻板的族人认为,不应该教小孩子战斗,因为这样会抹杀他们的灵性,反而是束缚住了他们的天赋。

“当然可以。”

奥拉夫外出闯荡了十几年,自然很清楚族人那些肤浅想法,童年是打基础的关键时期,多少人不惜血本,遍寻名师,为的就是要给自己的孩子打下个好基础,放养实在太浪费人的天赋了。

就像嘉文四世,虽然才十岁,但教过他的名师绝不下十人,连奥拉夫这样的强者,都没资格当他的老师,只有像德邦总管赵信、剑术大师劳伦特这样名满天下的高手,才有资格指点皇子殿下。

“很多人认为,狂战士只有武技,没有武功,这种说法是不对的。”

奥拉夫一开口就有干货,至少林恩听很多族人说过,狂战士只需要练武技就行了,根本不需要练什么武功,因为他们自身的血脉,就能提供足够强的力量了,而且绝对不会枯竭。

“血脉便是狂战士的武功,它的境界有三重,狂热,狂暴,狂化。”

奥拉夫正了正脸色,组织了下语言,缓缓为林恩开解道。

狂热很好理解,便是身心狂热,这一点其实许多普通人都能做到,遇到大场面时,血气昂扬,脑子发热,冲劲十足,无所畏惧,浑身充满力量,是一种很常见却也很难得的战斗状态。

但奥拉夫口中的狂热,却不仅仅是这么简单,毕竟普通人的狂热,是一时之气,不可持久,而且也是不可控的,但狂战士的狂热,却要求能随心所欲,收发自如。

“狂热是最基本的层次,通常我们狂战士战斗,只要狂热就够了。”

这其实是没办法的事情,世人都知道狂战士是莽夫,战斗起来不管不顾,横冲直撞,战斗力高,但也很不靠谱。

狂战士们自己也很清楚,狂热状态下既有战斗力,又能保留一些神智,要是狂暴起来了,却很容易出乱子。

狂暴是狂热的升级版,在这种状态下,狂战士会被狂怒支配,体内气血肆虐,力量翻涌,根本是六亲不认,敌我不分,战斗力虽然惊人,但破坏力同样不可小觑。

但比起狂化来,狂暴又有些不够看了,每一个能够狂化的狂战士,都是人形暴龙,战斗力逆天。

“族人中已经很久没有能够狂化的战士了。”

奥拉夫不无感伤地道,他很清楚,族人们一直在走下坡路,狂化已经成为了一种传说,已有很多年没有出现了。

据说一旦狂化,狂战士的眼睛会变得漆黑无比,有如魔神附体,所以狂化也被称为黑化,在这种状态下,狂战士神智全无,仅靠本能行事,战斗力直线飙升,会杀光所有他认为有威胁的敌人。

“族中的老人说,狂化其实是一种返祖现象,是我们体内的血脉觉醒到了极致,有如是祖宗附体,战斗力高得离谱,脚踏天使、手撕巨龙都不是梦。”

“狂化……”

林恩嘀咕了一声,看奥拉夫的眼神有点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