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迹

第一百零六章 该死的女人(1/1)

“臣弟端的是好算盘,只怕朕一旦传召,等待朕的不是和敏晓的逍遥江湖,而是臣弟的铁血刺杀吧。”南宫天凌冷哼一声。

南宫锐哈哈一笑:“臣弟这点小聪明到底瞒不过皇兄,只是臣弟放弃敏晓,皇兄就会放过臣弟吗。”

南宫天凌一愣,刚想开口,却见南宫锐一把抓过酒坛,大口大口的灌了起來,直把一坛子的酒喝光,打了一个酒嗝道:“我已经武功尽失,此生和废人也沒有什么区别了,皇兄,希望你能善待敏晓。”

夜风飘过,空中都是酒香的味道。

南宫锐踉跄着身子,走过柜台的时候,朝店小二伸手又要了一坛酒,拎着走了出去。

“江山,美人。”南宫天凌独坐在一旁,细细想着南宫锐的那一番行为。

这还是自那日密室后,两人的第一次见面,只是沒有想到,却是这么的难堪。

情之一字,毁人不浅。

问时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许久过后,南宫天凌撑着桌子,站了起來,这一顿饮酒,却也让他整个人都疲乏了起來,目光中渐渐模糊,只觉得眼前有个人影,像极了段敏晓。

心里欢喜,就连出口的话也不禁柔软了许多,“敏晓,你可知道我好想你啊,这江山,朕真的不想要,只是父皇临死前……”

“喂,喂,你父皇临死前说什么,你快说啊,你别睡啊。”一黄衣女子,不由得跺了跺脚,看着昏睡过去的南宫天凌,十分气恼。

只是那人却是死死的拉着她的手,怎么也不肯松开了。

“哼。”

这天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沒有万年的江山,只有千年的世家。

一老者抚着胡须说道。

只是面前的女子却根本沒有听到心里去,反而是看着床上那人的容颜,俊美无双,不是南宫天凌是谁。

“诶。”老者见自己的这番话都说到了空处,不免一声长叹,正欲走出屋子,却听黄衣女子道:“李伯,我纳兰家的江山是一定要夺回來的。”

“小姐,何苦呢,如今我纳兰家已经……”老者还要说点什么,却被黄衣女子摆摆手打断:“即便我们安稳,可终究是断送了祖宗的江山,我不管,我一定要夺回來的。”

良久,老者叹了一口气,道:“小姐,老夫明白你的心意,只是如今我们要起兵,到底是底蕴不足啊。”

“我自然知道,沒有钱沒有办法招兵买马,不过想必李伯听过那天女传说吧。”黄衣女子开口道,脸上蜿蜒出一道笑意。

只要让她找到天女,那么就复国有望了。

“小姐,慎言。”老者看了一眼床上的南宫天凌,脸上闪过一丝慎重。

黄衣女子摇摇头道:“无妨,他中了我的五彩迷毒,沒有我的解药,是醒不來的,好了,李伯,这里的事情我來就可以了,你赶紧回去吧,别被人发现了。”

听了黄衣女子这番打算,老者脸上也放下了一缕担忧,连忙闪身走出了屋子。

床上的男子,仍旧睡着,香甜好梦,白皙的脸庞看上去很安静。

黄衣女子从袖子里掏出一个小瓶子,取出一颗红色的药丸,想了想便喂着南宫天凌吃了下去。

如此,好一番功夫,南宫天凌才慢慢的“醒”了过來。

“这是哪里。”

望着眼前陌生的一切,南宫天凌不由的皱起了眉头,他记得昨晚是在酒肆里喝酒的,怎么会跑到这里來的。

黄衣女子微微一笑:“公子,你忘了,昨天你……”

说到这里,黄衣女子竟然一低头,露出一个害羞的笑容,美目顾盼。

这情形,不禁让南宫天凌大惊,才发现自己竟然只身着内衣,莫不是昨晚和这女子竟然有了什么亲密不成。

果然,黄衣女子接下來的话,让南宫天凌彻底愣住。

“小女子虽然是山上的采药女,却也不是那样随便的女子,只是昨晚公子拉着小女子的手,一个劲的说要迎娶小女子,所以才……不过公子请放心,小女子自知身份卑微,能够为奴为婢伺候公子,已然是小女子的福气了。”如此说着,竟然掉下两行清泪。

南宫天凌不禁扶额,他向來不会为这样的事情焦虑,按照以往,身边也从來不缺女人,只是如今不知怎么的,想到此间事,脑海里浮现出段敏晓的脸庞,竟隐隐生出愧意來。

黄衣女子见南宫天凌不闻不问,只是不知道在想什么,眸子里不禁闪过一丝狠毒,她如此低声下气,竟然还被这个男人无视。

“若是公子不肯,那么小女子也就只有一死了之了。”

这话,不过说说,不过南宫天凌还是将黄衣女子一把拉住,“你还沒有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小女子贱命丝丝。”

“丝丝。”南宫天凌复又念了一遍。

纳兰之姓,以丝为旁,千丝万缕,积郁心内,注定是个多情的姓氏,纳兰梦取丝为名,意要以这千丝为刃,取江山而代之。

“公子,你刚醒來,是不是饿了,我这就去给你煮粥。”黄衣女子连忙起身,却被南宫天凌一把抓住道:“不要忙碌了,我们去城里吃。”

“城里。”丝丝眨巴着眼睛,道:“那里吃饭好贵呢。”

南宫天凌伸手将衣袍里的荷包拎了出來,递到了黄衣女子的手里,道:“不用担心,公子养你吃还是沒问題的。”

丝丝一把将荷包结果,望着里面那些散碎的银子,发出一声惊呼,“公子,你好有钱啊,丝丝就是卖一年的草药都沒有这么多钱呢。”

这般说着,心里却极不是味道,想她堂堂的前朝公子,如今竟然对着这三五十两的散碎银子大喊什么好有钱,简直是跌价到爆了。

南宫天凌带着丝丝离开了山间小屋,一路有说有笑的來到了扬州城,为了避免麻烦,只得将丝丝安置在了醉仙居,却不想正好遇到了南宫锐。

“大哥,这位是。”南宫锐一愣,看着丝丝无比亲密的搂着南宫天凌的胳膊,脸上挂着笑,在看丝丝一身黄色的粗布长裙,却是极为干净,梳着两条长长的发辫垂在胸前,头上一块浅紫色的方巾将青丝盖住,只留少许刘海。

“这是……”在这个地方,南宫天凌也沒有想到会碰到南宫锐,不由得脸上一阵尴尬,而丝丝正一脸期待的望着他。

“莫不是大嫂。”看这情形,南宫锐猜到了几分,对于他们这个地位的男人來说,要什么样的女人沒有啊,心里清楚,但是落井下石又不会少块肉,还可以开心一番,何乐而不为。

丝丝听了这话,却是一低头道:“这位公子有礼了,丝丝只是南宫公子的奴婢,可不敢乱说,这样的玩笑还是别开了。”

南宫锐一愣,沒有想到这女子竟然会帮南宫天凌圆话。

不过,南宫天凌却是眼睛眯起,他可从未告诉过丝丝他复姓南宫。

“好了,锐弟这一大早要去哪里啊。”南宫天凌摆摆手,将此番掀过。

南宫锐唇角一勾,笑的无邪:“敏儿刚才说一个人吃饭无趣,所以约了我在顶楼喝粥,不过大哥这么忙,怕是去不了了。”

果然,南宫天凌脸一黑,郁闷的看着南宫锐的背影。

该死的女人,他不过离开一会,竟然敢约别的男人去喝粥。

她要反了不成吗。

“公子,喝粥就喝粥嘛,为什么一定要去顶楼啊。”丝丝笑靥如花。

南宫天凌一怔,却也答道:“醉仙酒的顶楼是一片花房改造的,里面的花卉种类颇多,还有琴女作陪,赏花听乐,喝一碗清粥,却也是自在。”

“那我们可不可以去啊。”丝丝闪着星星眼问道,她早就看出了南宫锐和南宫天凌的不睦,而且好像还和那个女人有关,她一定要去。

“这……”南宫天凌本心是不希望这个时候见到段敏晓的,但是一想到南宫锐独自和段敏晓在一起,这心里就像是打翻了五味瓶,此时听丝丝这么一说,一颗心却也活动了起來。

“好吧。”

“公子,你真好,愿意带丝丝去那么美的地方喝粥。”

只是对于此刻的南宫天凌來说,丝丝无论说什么,他都沒有心思去听了,脚步飞快,要不是丝丝紧紧搂着他的胳膊,只怕是要被甩出几条大街去了。

果然。

刚一进入,就见到南宫锐和段敏晓坐在一处。

仍是一袭浅蓝色的衣裙,这淡雅出尘也就只有段敏晓可以穿的出來,别人穿在身上无不是毁掉了这个颜色。

如蓝天,如碧海,如晶石,那般美好的一个女子。

待看向南宫锐的时候,南宫天凌对天发誓,如果不是流着一样的骨血,只怕他真的会觉得他坐在敏晓旁边是一种亵渎了。

不过此刻,他还是觉得那个最应该坐在段敏晓旁边的人是他才对。

“敏晓。”

南宫天凌牙齿咬得咯咯的,拳头也紧紧握在一起,如果刚才他介意的是南宫锐坐在一旁,那么他现在火大的就是她竟然找别的男人喝粥,而不是找他。

“南宫。”段敏晓一扭头,沒有想到在这里遇到了他,她今日起的早,去寻新月的时候见还沒醒來,便溜达到了行宫,想去和南宫天凌吃早餐,但是听说他不在,生怕是和南宫锐发生了什么争执,急忙來到了醉仙居。

段敏晓见南宫锐老实的在客栈,一颗心就放了下來,要知道她最怕他们两兄弟不管不顾的打起來,如此见到其中一方,她就放心了。

闲话了一会,正好大家都沒有吃早饭,就决定去醉仙居的顶楼品尝一下。

只是南宫锐换衣服的功夫,南宫天凌却來了。

段敏晓望着南宫天凌的同时,也看到了那双紧紧挽着南宫天凌手臂的主人。

虽然是粗布麻衣,却也娇俏可爱,如此年轻粉嫩的女孩,怕是皇上的新宠吧。

她早该知道的,不是吗。

从她知晓他是皇上的时候,就应该知道这个男人不是她一个人的,而是天下人的,是天下女人的。

为何早知道是这样,如今面对,还是会觉得心痛呢。

丝丝注意到段敏晓的时候,更要早一些,对这女子的气质竟然本能的生出了一丝惧意。

她怎么会有些害怕她。

“段敏晓,你好有闲情逸致啊。”南宫天凌不悦的拉过一把椅子坐了下來,而丝丝只得坐到了对面。

见到二人落座,很快便有小二颠颠的跑了过來,送上了两碗清粥。

面对南宫天凌的讽刺,段敏晓不悦的翻了翻白眼,许你州官放火,就不许百姓点灯吗,这是什么道理。

“是啊,我一直以为阿锐武功极好,今日方知阿锐吟诗颂词也很风趣呢,不由得感觉竟然自己第一次认识阿锐一般,所以如果每日里都能和阿锐在此吃一碗粥,听一首曲,念一首诗词,顿觉此生无憾了呢。”段敏晓笑的极为甜,那目光里却是凉凉的。

只是这凉意,南宫天凌沒懂,南宫锐却懂了。

只道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不过能懂,对于南宫锐來说,这也算福气,为此,他十分自觉地配合段敏晓说道:“敏儿,你调皮了,我那点墨水,怎么能和大哥相比呢。”

丝丝在一旁虽然是低着头吃着碗里的粥,却在心里暗暗将南宫锐的身份猜到了,南宫的弟弟,阿锐,必然是那位欲要夺取江山的锐王爷了。

真是沒有想到,天助于他,想要除掉南宫天凌的却并不是她自己呢。

“是吗,锐弟何须谦虚,就连恩师都夸你机敏好学,聪慧通达呢。”南宫天凌的脸色现在就是一个字,黑紫。

“原來阿锐学业也是极好的,难怪懂得那么多,阿锐,你快尝尝,这百合可是酸甜爽口的很呢。”说着,段敏晓用筷子夹了几片百合便直接递到了南宫锐的碗里。

南宫天凌嘴角一抽,道:“我的呢。”

“你。”段敏晓一愣,笑道:“公子你这几天脾虚肝火旺,不适合吃酸甜的,还是算了吧。”

脾虚肝火旺。

该死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