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迹

第010章 有那样一把剑(1/1)

寒气冥冥凭百炼,青光四射上穹天。

无才可上琼宵去,遗落人间亿万年。

此诗说的是一把剑——青冥剑。

青冥剑传于春秋,失于汉,说是名匠欧冶子所铸,铸的最后一把剑。

传说欧冶子久炼青冥剑不成,将死,其女冥儿不忍父亲抱憾,毅然跳入熔炉之中。

一时间,烈焰冲天,天地无光,一柄宝剑破炉而出,剑身青光幽幽,寒气冥冥,因为冥儿跳炉之时,全身青装,故名为青冥。

——此界绝非彼界,所以青冥剑的传说也只不过是一个传说,但此界却也有着这样一把剑。

当金缕衣在他面前拔出这样一把剑时,南宫唤剑才知道,原来真有这样一把剑。

而且居然是把软剑。

金缕衣会武功,而且绝对是高手。

她有来自幽都的金总管护持,又有南剑北刀每年一次的特别“授艺”,她的武功不高也难。

只是她从来没有用过此剑和别人交手,练剑之时也只有金总管知道。

故而尽管阿酱在龙门客栈已经二十年,却丝毫不知道金缕衣竟有着一把这样的奇兵。

软剑的最大优点在于它的奇,它的携带方式,即使带着武器也能坐卧如常。

——谁又能料到一条看似彩带或腰带的东西竟是如此致命呢?

金缕衣在莫名去给周至道驱毒疗伤的同时,就已经向阿酱三人攻去。

她的手没有金总管的手白,但“幽冥幻手”却比金总管更加诡异莫测。

一出手,满天手影层层叠叠,就将三人全部罩在手下。

惊得三人各展神通,凝神对战。

那“猴子”轻功奇快,身法也诡异,在无数手影中左蹿右跳,不时化为一道“轻烟”从手影间溜过,时不时还双手化爪,瞅着机会抓向手影。

看那双手指甲奇长,且绿光幽幽,一看就能知道他练的一定是阴险毒功。

——这“猴子”难道不曾想过,金缕衣既然能在“尸香”奇毒中行走自如,其体质应当和莫名无异才对。

九尺大汉不说轻功,就连身法都十分笨拙,但正是如此,他的拳才一点都不比钱魁差,横练功法成就的巨力更让他如虎添翼。

挥拳,龙虎之音不绝。

踏地,地上板砖碎得更加彻底。

他也不去追金缕衣,就对着金缕衣的手一通乱打,意要和金缕衣来个硬碰硬。

——可惜凭“幽冥幻手”的飘渺虚幻,想躲你大大咧咧的拳头,又有何难?

阿酱敢正面叫板钱魁,武功自然不差。

二十年来尽得金总管信任,幽都的武功虽没有得到传授,但却专修了金总管不知从哪得来的昆仑派剑法和轻功。

剑法名为迅雷,乃是昆仑派已经失传的绝学,因观感雨中雷霆所创,故名迅雷。其剑法有雷霆的迅猛无情,也有风雨的稠密自在,攻守一体,乃快剑中的极品,练到最高深处,传说可演化出“风雷剑势”,不知是真是假。

轻功也是昆仑一脉的绝学云龙三折,练成后高纵上跃,矫若游龙,在腾起之势将竭之时,可以不借助任何物体,仅凭身形在空中打一回旋,便可立即拔高,如是者再,即可盘旋而上达二三十丈。

三人中也就他主动持剑攻向金缕衣,仗着轻功绝世,剑法迅猛,前后左右,瞬息之间就已经攻出了八九招,招招不离金缕衣要害。

金缕衣的轻功身法自然也承了金总管的真传,比那“猴子”更加诡异,飘飘忽忽,却是比阿酱的剑还快上几分。

在阿酱的快剑中穿行不定,好长一段时间都不曾见她落地。

手影不绝,忽而来去,倩影翩翩,鬼魅犹如。

三人是越打越心惊,金缕衣的武功之高,完全出乎了他们的意料,合三人之力都占不得半点好处,只感觉身前身后,上下左右都是金缕衣的手,致命的手。

最后三人竟被金缕衣逼得只得退守,只守不攻,自然守得也就更紧密,配合阿酱手中的剑,大汉的拳,“猴子”的轻功,金缕衣一时也无法攻下三人。

金缕衣知道她的短处所在,虽从小修练,但受制于先天条件,她的内功修的是养身安神,少了许多攻伐锐气,若短时间里不能取胜,久之必受其害。

攻伐之间,双眸如电,发现莫名和周至道已经收功调息。

心下一定,略一思索就下定决心。

忽然,金缕衣收手后退,快速往南宫唤剑方向退去。

人未到身已转,伸手作势去拿南宫唤剑放在桌上的剑。

金缕衣的“忽然”,阿酱三人都看在眼里,见她想拿剑,哪能如她意。

阿酱大喝一声手中的剑更快几分,剑声嗡嗡,有若龙吟咆哮,直取金缕衣背心。

阿酱的剑快,“猴子”的轻功更快。

不知他练的是何等轻功,速度竟快得出奇,居然先于阿酱的剑攻到金缕衣背心处。

——《孙子兵法》有云: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故善出奇者,无穷如天地,不竭如江海。

人已近。

“猴子”嘴角上扬,笑时双爪已攻下。

下一刻“猴子”笑容一僵,渐渐化为不可思议神色。

金缕衣消失了。

突然消失,又突然出现。

他的喉咙上已多出一把剑,而他竟一点也感觉不到疼。

只感觉到冰冷。

他的喉咙已被刺穿,却没有死。

他抬眼去看那桌上。

南宫唤剑的配剑明明还在。

那这把青色且冰冷的剑又从何而来?

“猴子”感觉它仿佛无中生有一般,但又感觉它似乎一直都在。

眼已迷离,口已失声,耳已不闻,人已经死。

金缕衣抽剑再出剑,迎向阿酱的迅雷。

金缕衣精气神无比集中,使用软剑从来都需要精神高度集中。

只因其剑身柔软如绢,力道委实不易掌握运用,饶是独孤求败三十岁前用都误伤义士,何况金缕衣才年方二十,更是要小心运用。

软剑的另一个优点在于其轻盈快捷,高手过招往往是轻兵器者,速度快过重兵器者。

金缕衣的剑很快,转眼间就和阿酱斗上。

一人剑法犹如山河崩断势不可挡,一人剑法却犹如柔发青丝,细水长流,各有各的长短。

一时间攻守不断,却是阿酱守多攻少。

青冥剑飘忽不定,明明直攻,待到想挡剑之时,已下坠或绕到别处去,让阿酱捉摸不定,时时处于生死境地,不得不守。

更为可怕的是,这把剑之利,阿酱平生仅见,断掉他手中宝剑也是瞬息之间。

这是一次短兵相接之后,阿酱得出的结论。

两人相斗正恬之时,九尺大汉忽然从天而降,双眼赤红,嚎叫着朝金缕衣就打,任由青冥剑伤他一剑两剑,也不在乎,完全一副不要命模样。

——任谁的亲兄弟被杀,谁都会疯狂。

金缕衣被挡,阿酱的剑紧跟大汉其后,寻着空隙一下就攻出了一十二剑,剑剑俱都攻在金缕衣必救要害之处,让金缕衣不得不或退或守。

大汉在前,阿酱在后,一时逼得金缕衣疲于应对,战斗陷入胶着。

金缕衣武功虽高,但毕竟是千金之躯,几时有过这等要命的战斗,能在两人的围攻下守住已算是武功高强。

有些人并不适合战斗,如金缕衣,所以莫名才不愿她出手。

有些人本为战斗而生,如莫名,所以他才一直都在替金缕衣拼命。

只是当情况如此时,不适合战斗的人也不得不站出来,不站出来都会死。

没人想死,深陷险境,金缕衣和莫名都在努力寻找能够活下去的机会,然而当情况变得更糟时,活下去似乎已经变成了奢望。

龙门客栈外忽的又飞进数人,一样黑衣,一样持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