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迹

第三四六章会审(1/1)

汪直这个人,公正廉明在京城地界都出了名的,所以,莉娘被他带到阴森血腥的审讯室倒也不觉得惊讶,不这样做他就不是汪直了。

看看椅子是干净的,还有人体贴的铺上了软垫,于是莉娘大大方方坐上去,拢了拢披风,对审讯桌另一边的汪直道:“开始吧,天儿怪冷的,早点完事早点回家。”

“你看你穿得这么厚实,冷啥冷,再说一会小郑还给弄个火盆来,冻不着你。”汪直嘟囔着翻开手里的卷宗,里面已经有了厚厚一迭纸,莉娘把椅子往前拖了拖,趴桌上瞄了瞄。

“状纸?真有人告发我了?娘的,到底是哪个乌龟王八蛋吃饱了撑的。”莉娘低声咒骂,她觉得在这种地方用不着女人的矜持和优雅,当然由着性子怎么痛快怎么来,不然别人还以为她是好欺负的。

郑通达领着两个小旗抬火盆进来,火盆边上居然还摆了一圈儿土豆和红薯在烤,稀奇啊,他们哪来这些东西,现在市面上可没得卖,只有莫家的庄子才有。

汪直一语道破玄机,“嘿嘿,昨儿哥几个跟着莫探花去莫家庄清点种子,莫探花给了咱两筐让尝尝鲜儿,做菜咱是不懂,烤着吃味道是真香。”

莉娘就道:“红薯烤着吃是香甜,土豆么,据说皇上最喜欢的是那道酸辣土豆丝。”

汪直在那里焦躁得抓耳挠腮,“莫探花也是这般说的,可这大冬天的,叫咱上哪儿找辣椒去,那玩意儿刚从番邦传进来不久,市面上难得一见呐。”

“你也是笨到一定境界了,皇上能吃到酸辣土豆丝,说明皇庄就有辣椒,我莫家庄也是少不了的,你拿土豆的时候就不知道要点儿?真是服了你。”

莉娘鄙视一番,正色道:“辣椒扔边儿去,赶紧的,说案子。”

“急啥,人都没到齐,光咱俩在这说可不成。”汪直嚷嚷着叫小旗们烧茶水,又让上街买点心,于是莉娘就有机会贿赂了,直接扔个荷包给汪直。

“姐有钱,嫁妆厚着呢,姐请客,想吃啥就去买,不够再来找姐要。”

莉娘这一脸匪气,比男人还豪爽,把小旗们都看傻了眼,汪直哭笑不得,瞪着她道:“跟谁说姐呢,在这你年纪最小好不。”

荷包倒是收下了,跟莉娘,汪直从来不知道客气,这也是因为她的钱来路很正,而且底层的锦衣卫们吃不上皇粮,全靠灰色收入养家,这钱不拿,他汪直卖光血都养不起这些兵。

可见,公正廉明的汪直也知道变通,到了这个年纪这个位置,他也成熟起来了。

汪直把荷包扔给了郑通达,这就是大伙儿都有份的意思,旁边的小旗立刻笑容灿烂起来,分了这银子,这月的米面就有着落了。

茶水上来了,百年老店的点心也买来了,还有莉娘点名要的福源楼的片皮鸭也到了,另外还买了许多卤肉猪耳朵猪蹄啥的,二十来个小旗和力士在角落里围了一桌,就着灰面馒头大快朵颐,汪直和郑通达就陪着莉娘在审讯桌这里吃,因着一会就要过堂,汪直不让喝酒,这顿午饭叫莉娘记了一辈子。

吃完饭,郑通达马上分钱,银锞子的花样不一致但都是五钱一个,小旗得了两个,力士得了一个,然后郑通达拿了十个,剩下的大约还有三十来个都给汪直揣怀里了。

这就是锦衣卫们的等级分配,非常直观,莉娘捧着茶碗看得津津有味。

力士们把桌上的狼籍收拾干净,换了茶,时间把握得挺好,刚弄妥当,会审的官员就进来了。

来了三个红衣文官,汪直给莉娘介绍,有刑部侍郎,有大理寺卿,还有一个是都察御史,再加上天子亲军的代表汪镇抚,真够隆重的。

汪直一介绍刑部柳侍郎,莉娘多看了两眼,这就是自己的仇人哪,原来长这个样子,面白无须,气息阴郁,眼睛有点发绿,看着让人心里不舒服。

大理寺卿严大人,跟柳侍郎有隐晦的眼神接触,这俩好像是一伙的,尚御史倒是和颜悦色跟莉娘点头示意,汪直就直接划到自己这一边了。

二比二,形势不算太糟糕。

四位大人排排坐,郑通达扛了张小桌子在边上做笔录,还有两个小旗四个力士在一旁听候吩咐,审讯这就开始。

这桩案子已经交由镇抚司负责,所以主审官就是汪直,他翻开卷宗,先陈述了案情,莉娘刚才已经看过,这会儿就做出仔细倾听的模样。

整个案子,透着浓浓的阴谋味道,疑犯杀了人,劫了个黄花闺女,哪里不跑偏偏往花鲤胡同去,还恰巧遇见了更夫。

这个更夫正直啊,天亮之后就去报官了啊,说看见疑犯扛着人跳进莫宅了。

当时顺天府就派人去把莫宅搜了一遍,什么也没有搜到,莫书白马上反告更夫诬告,更夫坚持自己的观点,赌咒发誓说自己没有看错,疑犯绝对是翻墙进了莫宅。

莫书白是朝廷命官,顺天府搜不到证据只能作罢,更夫的说辞有待进一步核查,先放一边去。

这时候就有捕头站出来了,说这半个月失踪人口比较多啊,恰巧丢的都是黄花闺女啊,这里面是不是有妖人作祟在搞什么鬼啊。

为什么要说妖人作祟呢?捕头就搬出来十年前的旧卷宗给大人看,原来十年前也有过这么一桩案子,也是贫民区大量走失黄花闺女,怎么查也查不到头绪,后来突然有一天,城外的某个山沟里发现一具女尸,怀疑被人吸干了全身血液而死,因为女尸的脖子上有个牙印,而这名可怜的女子就是失踪人口之一。

吸血狂魔啊,不是妖人作祟是什么,至于是吸干了血液还是用血液去做了别的什么坏事,那都不敢多想啊,太可怕了。

莉娘说:“太可笑了,十年前我才五岁,当时我父被害身亡,我天天在家里守孝呢,小弯村的许多村民可以作证。”(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