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迹

“我没有叫你, 我是在叫我妈妈。”爱丽丝很认真地说。

“可你妈妈死了。你为什么会觉得她回来了?”

爱丽丝被这个问题刺痛了,但这种程度算不了什么, “我看到她了,我还闻到她的味道了。她闻起来和以前一模一样。”

“这样啊。”文卿说。他看上去好像被说服了。

换成爱丽丝提问:“你是和妈妈一起来的吧?你身上还有一些妈妈的味道……但是不浓,而且仔细闻也不一样。”

“那是我独家改良后的香水‘迷情’。原版的前香太挑逗了,我用‘沙白’代替,可能是比例调配不当,它的效果比我设想中的强了很多。”文卿仰着脸冲爱丽丝笑,没有告诉她她见到的“妈妈”只是一个幻觉。

“迷……迷情?”爱丽丝结结巴巴地说。

她好像明白“迷情”这两个字的意思,就算不明白, 至少也对它一知半解。

文卿枕在手臂上, 若有所思地注视着爱丽丝。

从一开始他就意识到了爱丽丝的不普通,不仅仅是她头部特征显示出的血统,更是因为她提水时还在腰上绑了一块破布遮挡下.体。

神眷大陆因为偏向于西幻的背景设置, 人文风情融合了不少东方元素, 但更多取材于西方历史。诸如言谈举止这一类的小细节先不说,当初让华国玩家最为津津乐道的, 就是穷苦的农人大多都赤.身裸.体在户外劳作。

不着片缕,且不分男女老幼。

繁重的体力劳动相当磨损布料,尤其是在三百年前,平民的工艺水平还不够发达, 穷人的衣服大多都由只经过简单处理的大块粗麻布裁剪缝合而成。

这种衣服的原材料就是一种野草,只要一场雨,最贫瘠的黄土地上都能冒出半人高的粗麻林, 采几丛粗麻草回家稍作加工就是一身衣服,人们需要付出的不过是搓麻制衣的时间和精力。

它造价低廉,保暖性强,较为柔软所以穿着起来相对舒适,但最致命的缺点就是布料很脆,成年男人稍一用力就容易撕裂,常年做活的女人也能轻松地将粗麻布衣徒手撕开。而劳动起来之后,粗麻的保暖性又容易让劳作的人闷出一身大汗,偏偏粗麻吸水性很弱,要是有什么人脑子进水穿着衣服劳动,最大的可能是这个人回家的时候衣服碎成一缕一缕的,并且无疑会被自己的汗水腌渍一整天。

高热、汗水腌渍、营养不良,还有长时间高强度的劳动,不生病的都是铁人。

把麻布围在下.体后果可能更严重,毕竟那块位置的皮肤都很脆弱,要是闷出了痱子湿疹,半夜里睡着了很难不去抓挠,一旦抓破了皮,再加上糟糕的卫生和医疗条件,皮肉腐烂可不是说着玩的事情。

有什么人会在如此潦倒的时候依然坚持最后的体面?教导自己的孩子羞耻之心,要她最起码穿上一块小布裙。

而羞耻是一种需要财富和力量支撑的品质。

绝大多数良好的品质都需要财富和力量,它们远比粗麻布脆弱,需要长久的培育和细致的呵护。

爱丽丝还有一口非常漂亮的口音,文卿想,她说话的尾调总是上翘,音节的转换流畅得像是一首歌谣;她说话的时候姿态非常温顺谦恭,她身上干干净净的,没有长年累月沉淀积攒出的尘垢,手指甲很整齐,甲缝也没有黑泥。

她的家里也收拾得很干净,虽然是泥地,家具上却没有浮灰,煮肉的时候她还洗了锅。她甚至能听懂“迷情”——这可不是一个简单的词汇,她一定接受过相当程度的教育。

或许她的字也写得不错。

他看着爱丽丝,那张脸丑得厉害,但看了一会儿之后冲击力就削弱了,反倒注意到她皮肤粉白,大眼睛长睫毛的,还有点萌。

但无可改变的是,那根本不是人类的脸。

这个世界是很美好的,文卿走神想,实际上所有世界都是很美好。他来这里这么久,相处最长记忆最多的是山脉顶部的盛景:青崖没入红日,白雪化进蓝海,云上有千种颜色,雨中有最美的七彩;夜空和星河都浩瀚无边,圆月距离地面那么远,看起来却那么近。

历历在目。

包括永远带着兜帽的李冷笑着说的话:“你觉得你够强?没有这回事。你永远不够强。”

讨人厌的大实话。

李老是说讨人厌的大实话。

他心里乱得厉害,很多已经很久不曾出现在他脑海中的人倏忽闪过,他们那么熟悉,他们本该是他最熟悉的人,实际上也是;可他们又那么陌生,陌生到想起他们时他只能哑口无言。

爱丽丝还呆呆地看着他,好像还没从“迷情”这种一听就不正经的玩意儿和妈妈有关这件事里反应过来。

文卿也看着她,在某一片刻里,感受到强烈到令他窒息的悲哀。

他确实不够强。他既不能使某些事终止,也不能阻止某些事发生。他的力量在历史和未来中起不到任何作用,在某些事中他不值一提。

“虽然香水叫‘迷情’,但是它没有催.情作用,只不过香味以成熟性感著称,取这个名字讨巧,是为了吸引纨绔子弟和深闺寂寞的贵妇……”文卿心不在焉地解释了一通,忽然闭上嘴支起脑袋,静静凝视着爱丽丝。

他眼睛里有种让爱丽丝发抖的光芒,但这种颤抖却并非出于恐惧。

她在眩晕中微微偏过头,躲开了他的眼睛。

太久、太久不在阳光下出没的人会对灿烂而近似阳光的东西生出抵触,不过不是因为厌恶,而是因为胆怯和懦弱。

这种胆怯和懦弱让文卿有些生气了,他唰得站起身:“跟我来。”

“不……”爱丽丝仓皇地想要拒绝,可文卿已经不容置疑地一把捞过她的腰,把她抱在怀中大步往外。

她冰凉的皮肤依然带着些许湿意,有一点点滑手,犹如一尾出水的鱼,时刻都显出想要逃脱的不安。可文卿的手掌犹如烙铁般滚烫,这尾鱼又挣扎太长时间,已惯于忍受,余力只够战栗。

“你带我去哪儿?”她哆哆嗦嗦地问。

文卿只是紧紧拥住她,不答反问:“你冷吗?”

“不冷。”爱丽丝说。

文卿却像没听到一样喃喃自答:“你太冷了。像一块冰一样,冷得烫手。”

爱丽丝听不懂这句话,冰怎么会烫手?然而她也没有出声反驳。她向来是不与人辩驳的,即使她在心中确信自己的正确。

文卿抱着她走出村落很远,然后停下来,温柔地将她罩在斗篷下。

“不要怕。”他像妈妈一样在爱丽丝耳边低声安慰。

黑暗袭来。

她果然没有怕,往文卿的怀里缩了缩,闭上眼,听着斗篷外呼啸的风。

风里掺了些拉长的叶声,叶声中又糅杂了清亮的鸟鸣。所有的声音都清晰无比,可更清晰的是胸膛里的心跳——属于抱着她的人,也属于她自己。

她在失重感里深深地呼吸,这个温暖怀抱的气息充盈在四周,或许是不清醒和幻觉,这个怀抱仿佛曾经有过。

“妈妈。”她在莫名的明悟里无声地说。

然后她用一只手垫住眼睛,轻轻地哭了。

文卿对此浑然不知,他沉浸在自己情绪里的时候一贯如此。他带着怀里的女孩沿着来路飞奔,那里有一座小山,虽然矮小,但平原太过广阔平坦,小山也就异常凸起,称得上是个适合眺望的位置了。

到目的地的时候天色还很早,太阳刚刚升上树梢。

文卿面朝太阳,停在小山地势最高的地方。

他弯下腰让爱丽丝的双脚触地,确定她站稳了,才慢慢掀开斗篷。

爱丽丝低头垂目,把眼神锁定在脚下。

“站直了。”文卿严厉地说,一手扶在她的后背,一手抬起她的下巴,“往上看。”

爱丽丝顺从了。

她抬起眼。

半是橙红、半是金黄的朝阳搅动了云波,涌进她的瞳孔,每一寸都有细微的色调转折,每一丝都有厚重的层次;天空在晨间还未散尽的薄雾中犹如未干的油画般湿润,湿润的光泽又令这油画无比鲜亮。

朝阳。

这是穷极一生都不能看尽的朝阳。

文卿也望了过去,默默看着。

他心里还残留着悲情,可朝阳中云涛滚滚,如潮汐涨落;视线尽头,天地壮阔,气势磅礴。

唯有自然才能有这样绝妙的馈赠,兼具有辉煌和细腻;也唯有自然才会如此慷慨,肆无忌惮地为山河泼墨。

相较之下,人世间的明争暗斗是多么渺小和无足轻重,那些恢弘而漫长的战争,昂贵而珍惜的财宝,千万人的生死流亡、悲欢离合,也在这朝阳里变得不值一提。

真的吗?文卿问自己,你真的觉得那些都无关紧要?

他的确在远眺天空,可他也的确仍旧站在土地上。

手下的皮肤因为他长久的触摸终于有些暖意,他的心中悲情不复,可依然沉重。

不合时宜的,他忽然回忆起曾令他痛哭流涕的乐曲:那是他在精灵王身上见到的完满,是他迄今无法逾越的高峰。他陷入悲喜交集的情绪,而此刻的悲喜竟然与当初的悲喜产生了某种共鸣。

他终于窥见了当初所窥见的美的一角。不算早,但永远也不嫌晚。

蒂恩托。文卿在心里捻摩这个名字。

他是精灵之王,一族之主;他站得又高又远,可眼神垂落在地上。

和谐完美,近乎于神。

而我呢?文卿自问,又自答说,我是个人。

作者有话要说:修改了48章和本章,更详细地解释了一下他的心境,感觉好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