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迹

第一百四十四章 抽烟也是一种美(1/1)

(今日第二更,爆!)

只见,一个巨大的人形刺猬正伸脚踏在自己的身上,居高临下地冷冷凝视着自己。他的眼神比铁还硬,比冰还冷,闪烁着令人绝望的杀意。

那只踩在身上的大脚比山岳还沉重,精灵依稀能听见自己的肋骨格格作响的声音。

脖子边上还有一柄寒芒迸射的匕首,就那样紧贴着自己的脖子钉在了地上,在他的脖子上擦出了一丝鲜血的血痕。

虽然精灵不知道为什么眼前的这个人类在千均一发之际放弃杀了自己的打算,可他还是感到了一阵阵头皮发炸,不可遏制地颤栗起来,有一种终于逃得一命的侥幸和后怕。

现在,这个人类正冷冷地看着自己,眼神中满是霸气和不可侵犯的尊严,这也让世界上最骄傲的精灵感到一阵阵的心虚和自卑。

鲜血侵润了绿色的箭杆,染红了白色的箭羽,又从箭羽中一滴滴滴落下来,直滴在那个精灵的身上,像沸腾的滚油一般,烫得那个精灵身上炸起了一层层的鸡皮疙瘩。

“你,杀了我吧……”

短暂的惊惧与恐慌过后,精灵又恢复了天生的高傲,他不堪自己被一个粗鄙的人类践踏在脚下,咬牙说道。

“杀了你不过是举手之劳,不费我什么劲儿。”

荆风冷笑说道,开始将密密麻麻插在身上的箭矢一枝枝地往外拔,拔得是那样轻松自在,漫不经心,好像根本没他什么事儿一样。

眼看着一枝枝沾满了鲜血的长箭从荆风身上的各个部位被拔出,被扔在地上,精灵都快崩溃了。

他一个生活在深山老林的上位精灵,什么时候见过这种不怕疼不怕死的滚刀肉?再说了,都被射成这样了,他还能活着?简直就是奇迹。不,是变态,是非人类啊!

“你,你,你……”

精灵喉着格格做响,瞪大了一双眼睛,不能置信地望着荆风,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了。

“你什么你?老子天生打不死的铁金刚。对我来说,你这几根小破箭,跟女人用的绣花针没什么区别。如果不服气,你可以再试试。”

荆风满脸大咧咧地说道,好像他真打不死一样。其实现在他疼得几乎快抽了,每拔出一根箭来心里都疼得一抽一抽的,不过,还得死鸭子硬嘴巴地在这里强挺。

“你臭精灵,把老子射成一个标准的大刺猬,真他妈疼啊……”

荆风表面上谈笑风声,心里已经痛得扭曲了。

“变态……”

那个精灵终于吐出肺腑之言,这是他现在唯一想说的话。

“妈的,不是说精灵都很高贵么?怎么也会骂人了?”

荆风终于拔出了最后一枝箭,长长地吁出一口气。如果不是天生的强横体质,恐怕今天真要折在这个精灵手里了。

“我,我只是表达了一下心中的惊讶……”

那个精灵涨红了脸,看来荆风无意中的一句话击中了他的痛脚,让他很不好意思。

“切,没劲……”

荆风瞥了他一眼,挪开了踩在他身上的脚,掏出了一条大毛巾开始擦着脸上身上的血迹。

“你,你为什么不杀我?”

那个精灵懞头懞脑地坐起来,有些发傻地问道。

“无怨无仇的,我为什么非得杀了你?”

荆风奇怪地看了他一眼说道。

“可是,是我偷袭你在先。而且,我还射伤了你。”

那个精灵伸出手去在绿色的头发上挠了几下,有些不解地问道。

“你很君子,说射我的腿就射我的腿,至于后来射我那完全是出于自卫,也没啥大不了的。我后来也打伤了你,就算扯平了,没啥大不了的。”

荆风满不在乎地挥了挥手,开始对这个精灵有些好感了。

虽然那个精灵最后还是射伤了

他,不过,确实如他所说,是出于自卫,而之前的两箭则是说到做到,很君子地射在了他的腿上,看得出这个精灵的本意并不是真的想杀了自己。

也就是这两箭救了这精灵的一命,否则的话,精灵的脑袋已经搬家了。

不过,令荆风感到可怕的是,这个精灵竟然能在短短的瞬间射出了将近五十箭,快把他射成标准的筛子了。老天爷,那只是一呼一吸之间的事情啊。

想想这个,荆风就感到头皮发炸。

天晓得,如果在一个狭长地带,给他足够的箭矢支撑,恐怕凭他一人之力就能阻击一支军队的进攻。

对于精灵可怕的控箭能力,荆风终于有了深刻的认识。

只是,打破他的脑袋也想不清楚,这个精灵身上也见到背着箭囊啊,怎么就能玩魔术似的弄出这么多箭矢来,这让他百思不得其解。

“我都快把你射成筛子了,这都没啥大不了的?你可够大度的。”

那个精灵笑了笑,月光下露出了两排洁白的牙齿,这笑容对少女而言绝对具有可怕的杀伤力。

“我日,这精灵男人长得也太勾人了。”

荆风在心底粗鄙地赞叹道。

“我这人天生大度,这也是我一惯的美德。”

荆老板厚颜无耻地说道,抽出一雪茄塞在嘴里,顺便也扔给了精灵一支。

令他惊讶的是,这个精灵竟然很熟练地把雪茄叼在嘴里,从怀里掏出了一个古色古香的火匣子点上,顺便也给荆风点着了,深吸一口,吐出一个美妙的烟圈,动作甚至比荆风来得纯熟。

“精灵也会抽烟?”

荆风睁大了眼睛,饶有兴趣地问道。

“当然,精灵是世界上最唯美的种族,我们认为,淡淡的烟雾能给我们天赐的美丽中笼罩上一层朦胧而堕落的美,这是相得益彰的事情。”

精灵享受地再次深吸一口,对烟草的贪婪不下于荆风这个老烟枪。

“抽烟就是抽烟嘛,什么朦胧而堕落的美,简直就是扯淡。要真是为了唯美的话,你们见天放火就成了。”

荆风肚子里好笑。

不过,还别说,两个人就在这种你来我往的吞云吐雾里逐渐淡化了仇恨,并且在缭绕的淡蓝烟雾中找到了一种知己的感觉。

看来,有时候相同爱好确实能起到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美妙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