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迹

我把三只小猫都送给了老爷子,他一定会照顾好它们,就像他照顾元帅一样。

老爷子姓宋,我们交换了电话号码,互加了微信,宋老还挺时髦的,常常发些小猫的图片,我都一一认真看了,不留言,只点赞。萍水相逢的交情,也就这么散了,再没什么联系。

期末考试的时间有早有晚,早考完的学生大多离开了校园,徐晶晶和水杏都走了,李衿晚上倒是还回来住,白天就没了人影。宿舍楼空荡荡的,白天还好,夜里像一座空城。

我无法评判自己现在的生活,绝对不坏,似乎也说不上好。

失去了那种随心所欲到善恶没什么区别的环境,这样的有秩序的、平静的、美好的世界,固然辽阔和美丽,但也确实缺少我所习惯的、残酷的、混乱的并且让人心底发寒的起伏。

我爱这个世界,我的初衷从未改变。只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我越来越清醒地意识到,只要我活着还有一日,那颗被杀戮锤炼的心就不会停止躁动。

而我并无抗拒。

或者换句话说,我的抗拒是极其轻微的,只有一丝,就像用蛛丝吊起了刀,不知过多久掉下来——但毫无疑问,这把刀一定会掉下来。

我担心吗?我害怕吗?坦白说,并不。

我竭力不去想这一点,但事实就摆在我面前,我已经不再把死亡当回事了。

我很抱歉。对你来说,死亡意味着分离和痛苦,那是因为他们就活在你身边,他们的人生和你的人生某部分镶嵌在一起,以至于他们对你来说不可或缺。但是我不,对我来说他们的人生短暂得像是匆匆一瞥,他们死去于我而言也不是分离——他们会化成混沌一团,逸散在天地,开始下一场轮回。

“死亡”是什么?根本就没有真正的“死亡”。这世间的一切都会长存,只是存在的方式不会一样。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哪里有什么“仁”和“不仁”?这只不过是所处的位置不同,所以理解也不同。换成直白一点的说法,用一个妖怪的死换取一百个人、一千个人,乃至于一万个人、十万个人活,是“仁”还是“不仁”?

在这个问题面前,人是一种看法,妖怪是一种看法,天道没有看法——根本和“仁”无关。

何必把话说的太直白?所谓道德伦常,所谓法律人性,用来约束的都只是普罗大众,在顶端的阶层面前都不值一提;只有大数量的事件,大多数的利益,才能让他们堪堪入眼。

死亡……死亡也一样。

只要我不丧病到折腾出人族灭亡,天道才不管我。我要是实在熬不住了,主动弄死个千八百人,天道爸爸说不定还帮我打掩护,躲过本地修士的探查。

但我不能这么做。

我不是为了大开杀戒回来的。

……啊啊啊可是这样的日常真的超级无聊啊。我在修真界无聊了,也会抽空悄悄跑到凡间的国家住个几年,东游西荡阿,别提多有意思了。可是在这里呢?全国上下基本也没什么差别,至少不会像那个世界一样,不同地区之间有着巨大的差异。

我也不太想出国。学渣,英语不好。当然现在好了,可是我好不容易回来干嘛吃饱了撑的跑去国外?

这周学校里基本空了,零零碎碎有几个留校的,也基本成天在学校里。外面烈日炎炎,马路上也没几个人,我贴着墙角阴凉地走着,也没什么目的地,就瞎走。

一辆蓝色的车开过我身边时缓缓减速,停下了,降下车窗。

“英英!”李衿把墨镜推到头顶,满脸心疼,“你怎么大太阳底下走呢?”

长直发,裸妆,细描的唇线,粉嫩的口红,仔细修剪过的眉毛,天生的长眼睫,再加上露出锁骨和肩颈的薄荷绿一字肩裙,看上去真是天真清纯,漂亮得仿佛毫无矫饰。

我端详了她一会儿,不得不承认,绿茶风太适合她了。大概是因为她确实就是那种擅长装无辜、扮可怜、祸水东引,做什么事都出于某种目的的人?要是她还胡乱伤及无辜,在我们寝室恐怕待不下去。

“昨天仇杀的一土豪论坛上挂我说我开外挂,管理员封了我的号。”我说,“至于吗?不就守了一天尸?晒晒太阳冷静一下,准备再开几个号杀他。”

“什么仇什么怨啊?”开车的人嚷嚷了,“土豪怎么了?招你惹你了?”

我看他一眼,“嘴贱。”

“英英,上来吧,我们送你。”李衿赶紧说,头也不回地给了旁边的人一倒肘,“这是我男朋友,齐颖峰。”

我不想回去好么。

我看看他们,主要是看李衿她亲口说的男朋友。挺年轻一个公子哥,满脸天不怕地不怕的玩世不恭,长得还有点儿小帅。

我问他:“你带钱了吗?”

“你不是仇富吗?有钱人的车都不坐。”他阴阳怪气,“我有钱,关仇我的人什么事?”

“给我一百块。不要新钱。”

他扭头对李衿说:“你这朋友哪里是有点奇怪啊,她是个神经病吧?仇富严重得连新钱都不要?有病早点治……”

李衿在我看不到的方向狠狠拧了他一把,咬牙冲我笑着,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少啰嗦,快拿钱。”

齐颖峰瞪了我一眼,然后不情不愿地摸出皮夹,选了最旧的一张一百块出来。李衿笑吟吟地看着我们,没接,靠到椅背上,让他把钱给我。

我拿过钱,三两下折成一个爱心,扔到他怀里:“拿着吧,见面礼。”

“你把我的钱还给我做见面礼?!都不给我换成新的!”他大叫起来,“你!你不可理喻!”

我背过身挥手,“拜拜。”

走出老远,还能听见李衿温声细语地安抚他。

李衿这么聪明,配个傻乎乎的小鬼还真亏……不过傻子听话又能解决她家里的破事,也不错。

我慢吞吞地走啊走,走到太阳近西斜,如血的残阳染红了霞光,感觉自己又完美地浪费了一天时间,心满意足,准备打道回府。临走前,我在附近的面包店买了一杯西瓜汁,叼着吸管出门,迈下最后一级阶梯后,我停住了。

一个人“啪”的砸到地上,我没躲,血溅了我一脚。

整条街都安静了一秒。

跳下来的是个女人,二十到三十岁之间,利落的短发,黑色短上衣和牛仔热裤,长得带着英气。她满面惊愕地与我对视,而后猛地低下头,去看自己的尸体。

我一边喝着西瓜汁一边也低下了头。

尸体是面朝下的,肢体扭曲,鲜血流向低洼,活物般灵活地蠕动着,粘稠地连成血泊。她炸裂的脑袋与我距离不到半米,黑色的运动鞋上沾着红红白白的液体。

身后的面包店里传来女人的尖叫和匆匆逃离的脚步,有人报了警,人们迅速聚拢,在远处围成一圈,冲着我和那女人的尸体指指点点。有人满脸兴奋地拍照,可能是赶着发朋友圈;有人马不停蹄地拨通了电话进行直播,说得唾沫横飞;有人看着我,面露同情。人们的脸上写满了形形□□的生动情绪,惊讶、恶心、愤怒、厌恶、好奇、快乐、幸灾乐祸……外圈不断有人靠近,扯着嗓门打听出了什么事。

这里嘈杂得像个菜市场,绝大多数人都兴高采烈,像是过节一样快活。我站在目光中心,心里不堪其扰,犹豫着要不要走开。

然后我听到亡者空寂的声音。

“对不起。”那个女人说,她低着头,看着我的鞋子,“没办法再穿了吧?”

考虑到围观人群,我没有像个白痴一样自言自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