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迹

第九十二章 五言长城刘长卿(1/1)

当顾元溪知道对方便是刘长卿时,心里无疑是颇为震撼的。

刘长卿是活跃于唐肃宗、唐代宗的著名诗人,与钱起并称“钱刘”,为大历诗风之主要代表。平生致力于近体,尤工五律,自称“五言长城”。

《骚坛秘语》有谓:刘长卿最得骚人之兴,专主情景。此人最后官至随州刺史,所以又被世人称为“刘随州”。刘长卿清才冠世,虽然其文学成就无法跟如今的李白、杜甫大家及王维等一大堆盛唐诗人代表相提并论,但诗调雅畅,甚能炼饰。

顾元溪记得住此人的原因,着实是其名作《逢雪宿芙蓉山主人》的名气较大。此诗在后世被选入小学全日制教材里,基本是个小学生都得背过这首诗。

顾元溪脸上多了一丝尊敬,拱手道:“原来是文房兄,久仰久仰。”

本是一句传统式的寒暄。刘长卿听了却是接连摇头道:“刘某不过是籍籍无名之辈,顾兄既未听过我这个人,又哪来的久仰呢?”

顾元溪大汗,心道这个刘长卿看起来有些死板容易较真,这种客套话本来就是这个时代普遍的寒暄之语,听听就好,就算你明知是虚伪之辞,也不能这么直接说出来啊。若是个个见面说话都这样,那从古到今很多人都得被大脸了。

顾元溪大感无奈,但其实他的话本身也不完全是客套。因为他是后世而来的人,自然听过刘长卿的大名。但这个时代的刘长卿如今的确声名不显,顾元溪总不能跟他说:我是千年以后的人,你在一千多年后会很出名,你有几百首诗被收录下来,还有一首被小学全日制学校选为教材吧?那样非得被他们当成个傻缺不可。

气氛顿时有些冷场,被刘长卿这么一说,顾元溪的确有些尴尬,一时间接不上话来。毕竟若要他对这样一个大诗人反唇相讥,出言回讽的话,他也是说不出口。

崔淑真、杨晓、辛景凑以及他们身旁一大堆王孙公子都是眼睛一亮,因为他们与顾元溪虽然才见过两三次面,但素知此人伶牙俐齿,巧舌如簧,一张嘴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吃亏过,不由得大为惊奇与欣喜。

杨晓更是脸生红晕,大为激动加感动,心里暗爽道:“不亏是文化人啊,说起话来就是不一样。姓顾的看来遇上对手了,看你还能不能那么嘚瑟。”

不过这些人倒是误会了顾元溪与刘长卿。顾元溪不是无言以对,而是对这种从小就背诵过的名诗作者,实在下不了手出言反讽。

而刘长卿本身的话,却不是有意针对顾元溪,或者说他根本没认识到自己的那句话带有戏谑与讽刺的成分。他本人比较刚直,没什么心机,比较喜欢直来直往,所以也不会刻意讨好别人。他甚至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话在别人看来是带有不同含义的。

如果用一句话来描述刘长卿的性格,那便是他是个简单的人,简单到与这个复杂的世界有些格格不入。

刘长卿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话有些不妥,只是保持着略显僵硬的微笑道:“长卿初至长安,却也知道京城如今多了陆兄这样一位新起之秀。”

“我也拜读过了陆兄的‘锦瑟’一作,着实工巧天成,不假一毫凑泊。”刘长卿提起诗,终于露出欣喜的笑意:“词藻华美,含蓄深沉,情真意长,感人至深。乃是不可多得的佳作。”

“刘兄过奖了。”顾元溪讪讪一笑,在刘长卿等人看来是羞涩与谦虚,殊不知那是顾元溪因自己盗窃李商隐的名作而感到惭愧。

“只不过此诗??????”刘长卿忽然蹙起眉头道:“此诗长卿读了不下四五遍,但每次看起来都有不同的感受。”

顾元溪身体一震,勉强笑道:“哦?愿闻其详。”

“长卿第一次看,觉得此诗是写闺情;第二次看则觉得有咏物之意,第三次看觉得或者是感身世;第四次看品味出一种追忆往事之感。至于第五次看,却看出蕴含家国兴亡之悼。”刘长卿连连摇头,愁眉苦脸道:“最后一次看,只觉得意致迷离,竟然无解!”

顾元溪心头大震,心道:“果然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刘长卿看了这‘锦瑟’不过五六次,居然把历史上对此事的解释与品评全部说出来了。”

不过,李商隐的这首《锦瑟》,的确将含蓄、朦胧的表现手法运用到了极致,但因为过于隐晦迷离,难于索解,至有“诗家总爱西昆好,独恨无人作郑笺”之说。关于其诗意,历来众说纷纭:有悼亡说、寄托说、恋情说、听瑟曲说、编集自序说、自伤身世说等多种解释,表达幽微深远,具有朦胧美。

李商隐的诗歌成就极高,以至于有“宋人七绝,大概学杜甫者什六七,学李商隐者什三四”这种说法。清朝人也是大为赞赏,说:“于李、杜后,能别开生路,自成一家者,唯李义山一人。”

晚唐诗歌在前辈的光芒照耀下有着大不如前的趋势,而李商隐却又将唐诗推向了又一个高峰。杜牧与他齐名,两人并称“小李杜”。李商隐又与李贺、李白合称“三李”。与温庭筠合称为“温李”,因诗文与同时期的段成式、温庭筠风格相近,且三人都在家族里排行第十六,故并称为“三十六体”。

甚至连大名鼎鼎的白居易也十分推崇年轻时的李商隐,老年时层说:“我死后,能投胎当你李商隐的儿子就心满意足了。”

而《锦瑟》这样集李商隐诗风之大成者的名作,刘长卿无法看破也就不足为怪。

而顾元溪之所以能以一首《锦瑟》而名扬长安,归根到底就是越难解释,越难看破的东西就更引人兴趣。

这就是如同青楼楚馆里的那些小姐,若是那些普通的婠人,脱光了衣服赤裸裸站在你面前,多半只会引起你的性趣与欲望。而像卫清儿那种犹抱琵琶半遮面、神神秘秘的女子,更能引起你的兴趣与追求。

诗词文学自然也不例外,这就是为什么《红楼梦》能单独兴起一门“红学”的原因。

顾元溪因为《锦瑟》这首难以品解的名诗而让人津津乐道,《锦瑟》这首诗也成为文人雅客的饭后余谈。所谓无心插柳柳成荫,顾元溪着实想不到会因为一首《锦瑟》而出名至此。

“既然如此,那希望顾兄不吝赐教。”刘长卿脸上抹出一道兴奋之色。

虽然都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但世人彼此无论庸俗都是喜欢分个高下的。武人之间喜欢用最直接的决斗来决出胜负,而文人之间则有很多种方式。在诗人的世界里,用珠玑般的语言做出比对手更精妙的诗,无论如何,都有高下之分。

“哦?刘兄想怎么比?”顾元溪不置可否地点点头。既然别人找上门来挑战,即便对手是刘长卿这样的大诗人,他也没有退缩的道理。何况此时的刘长卿,还不是中唐时期鼎鼎大名的刘长卿。

刘长卿见顾元溪应战,心下大为激动振奋,眉开眼笑道:“诗歌辞赋,不过都是应时应景应世,咏人咏物咏事而已。如今正是春末之时,恰好接近夏日,而此时我等又恰逢其会,踏春游宴,不如就以这个场景为题,自由发挥如何?”

顾元溪苦笑道:“我若说不好,刘兄是否会放弃以文会友的做法呢?”

刘长卿愕然,蹙起眉头道:“以诗咏物,托物言志,用诗歌辞赋来赞美神州天迹的大好河山,难道这样不好么?”

顾元溪摇摇头,无可奈何道:“既然如此,还请刘兄赐教。不过是刘兄先请,还是顾某先作一首拙作搬砖引玉呢?”

“既然这件事是长卿提出,自然是长卿先来。”刘长卿回答的很干脆,他可不想让别人以为他有备而来,处心积虑想占顾元溪的便宜。

“如此,刘兄请自便。”顾元溪退后了几步,却看到崔淑真、杨晓等人都露出一丝紧张之色。

顾元溪眉头一皱道:“这崔淑真、杨晓等人怎么这么在意刘长卿呢?他此时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白身士子。”

他逡巡了崔淑真那一伙人一圈,随机一道灵光闪过,心里暗暗忖思道:“我记得这崔淑真是什么‘蒹葭诗社’的会长,难道这刘长卿也是她们蒹葭诗社的人?”

他再三观察,坚定了自己的想法。毕竟刘长卿此时不过是一个名声不显的普通文人,若非是蒹葭诗社的人,以崔淑真、杨晓等人的性格不至于如此在乎他。况且今日“太乙围猎”这种场合,能进来的无非达官贵人。以刘长卿的身份与名声,若无崔淑真、杨晓这些官二代捎带进来,是没有资格踏入这里的。

“无怪乎他会为杨晓那傻缺出头,原来有这层关系在里面。”顾元溪心头一怔道:“这崔淑真的‘蒹葭诗社’与我妹妹的诗社一向是水火不容的死对头,我要不要想办法帮清妹把刘长卿挖过来呢?”

崔淑真等人自然不会想到顾元溪脑子里有这么多“龌蹉”的想法,若是他们知道顾元溪想挖人墙角,即便修养再好,估计也少不得当场动手打人了。

场中沉默片刻,刘长卿眉头缓缓舒展开来,脸上露出欣然之色。众人都是喜形于色,这样看来,刘长卿的诗已经做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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